
杨浦消防招人啦!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0名
期待你的加入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1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招聘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30人,执勤车驾驶员10人,通信员10人)。
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09:00至2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http://zp.shxf-119.com)
联系方式:微信扫描上图二维码
联系电话:021-65206119转8075
联系人:张老师 13585752171
范老师 18621011657
咨询地址: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杨浦区报名咨询点及联系方式

一
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限男性。
报考条件
1、共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通信员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2、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6年2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执勤车驾驶员岗位: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4年2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3)通信员岗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以下为通信员岗位招聘优先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
2、具备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等理论知识;
3、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
4、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
5、具备B2级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二
报名方法
01
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从2023年1月29日起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http://zp.shxf-119.com)进行查询。
02
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注册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造成一切后果和责任自负。
三
应聘考核及体检政审
应聘考核分面试、体能测试和资格审查(驾驶员、通信员、汽修员岗位还需参加技能测试),于2023年2月下旬开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
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2
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3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4
体检和政审
应聘考核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应聘人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并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
四
人员聘用及招聘咨询
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薪酬待遇
试用期内: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每月固定工资约7800元,通信员每月固定工资约6600元,各岗位另享受每月绩效考核奖金500元至3000元。
转正后: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每年工资薪金约15.4万元,通信员每年工资薪金约13.5万元,以上“工资薪金”都包含个人缴金部分。
实行“做四休二”不定时工作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队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实行每季度20天集中轮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享受在沪落户政策,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五
相关附件
招聘简章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招聘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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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2、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文字/图片:箫昘
编辑:奚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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