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开伟系中国知名财经作家

最近,网上屡出专家雷人的建议,农历春节之前的1月8日,有“中国房地产之父”之称的某专家表示:“2022年中国老百姓存款增加了15万亿元,如果拿出三分之一的存款恢复对房子的购买和装修等,中国经济就能恢复了。”此话一出,立即受到广大网民的强烈抨击,以自取没趣而收场。真没想到,就在农历春节之后的1月24日,有认证为四川农业大学经济学教授的一位专家发布了一篇文章,标题为“对50万元以上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促进消费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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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大致意思是“当前经济环境下,如何促进消费是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而想要促进消费,只依靠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都不行,因为高收入人群再怎么刺激他们也不消费,而低收入人群则没有钱去消费,所以带动消费的主要动力就落在了中收入人群的身上。”是这位专家认为“中收入人群有比较可观的存款余额,但是他们宁愿把钱放在银行里面,也不愿拿出来消费”。由此,这位专家就建议对50万以上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费,让高额存款变得没有收益空间,如此一来大家就会把钱拿出来消费了。

从表面上不假思索地看,这位专家的建议似乎有一定道理,而且机械和生搬硬套的思维逻辑也会轻易得出降低存款收入就可将存款向消费驱赶的结论,但实际上这个建议是不可行的,也是极不靠谱的。因为纷繁的现实金融生活,民众的金融投资决策和选择是多种多样的,并非固定的模式和“非此及彼”的“二选一”;只要我们全面深入地分析,就会觉得这位专家的建议不可取和不可行,也非常不接地气。

一则,对50万元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并不能将存款向消费渠道驱赶。因为对50万元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意味着实际降低存款人的利息收入,这样有50万元存款家庭的人,可能选择将银行存款取出来投向其他金融投资产品,比如银行理财产品、债券、股票等等,只不过银行存款被分流到其他金融投资领域,并不能将存款引流到消费途径。

退一步,即便对50万元以上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也不一定能将存款引向消费领域,2022年在存款利率持续下降的态势下,银行存款不是同样出现了“报复性”增长吗?据央行披露的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银行居民存款增长了17.84万亿元,而2021年存款利率比2022年高,存款却只增加了9.9万亿元。看来,存款利率下降能驱赶银行存款减少的逻辑似乎不能成立, 而对50万元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同样难以起到驱赶存款减少的作用。显然,目前存款利率虽然下降、储户拿到的利息变少了,可人们并没有因此减少存款额度,反而越存越多,用征收高额存款利息税将资金引流到消费领域的办法也显然行不通,而且越是存款利率变少,民众对各种不确定性预期增强,也会更加不敢消费,越是将手中的钱攒得更紧,这似乎才是正常的经济金融逻辑。

二则,对50万元以上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必然会凸显税负不公平现象,且也违背我国减税降负扩围中等收入人群的社会经济发展理念。据央行披露的数据,2022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20万亿元,人均存款余额8万元,存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上的家庭仅占0.37%,也就是全国仅有500万家庭存款余额达到这个数目。如果仅对500万家庭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其他家庭不征收利息税,这会产生我国新的税赋不公现象,也会加重广大民众的税赋,与政府提倡不断减税降负政策相违背。

同时,我国力图扩大中等收入家庭数额,建立社会财富稳健的橄榄型社会,仅对50万元以上存款家庭征收高额利息税,似乎是对中等收入家庭财富的一种无情“剥夺”,会引发社会广泛诟病,更会招致中等收入家庭的广泛质疑甚至是反对,不利于社会稳定。而且,还要看到,拥有50万元以上存款的家庭并非都是中等收入家庭,有不少可能是一辈子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养老钱”、“救命钱”;如果还要对他们的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无疑会让他们的生活处境更加雪上加霜;也会让他们的财富越来越少,让他们的消费能力也越来越低,这样更会加剧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和社会贫富悬殊,于推进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只会越来越远。

尤其50万元以上存款家庭即便是中等收入家庭或社会富裕人士,对他们50万以上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他们即便不存款,也会将银行存款投向其它金融产品,比如理财产品、信托、股票、债券等,要知道“有钱人”的投资渠道可比底层民众多,他们会找到替代存款的投资方式,也不一定会增加消费。显然,与其冒这么多的社会风险、遭受这么多的社会非议,开征50万元以上存款高额利息税,更是不可取的。

三则,对50万元以上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对整个消费环境的改善并不能起到多大作用。目前社会消费低迷,确实需要提振,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 这反映我国居民消费能力确实呈萎缩之势,需要想办法激发。而我们要看到,影响我国居民消费不振原因是多方面的,三年疫情让很多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收入大幅下降,加上当前社会生活成本比如养老、教育、住房等开销的确较高,为防范生活中出现的各种不确定状况,加上民众对未来经济预期的降低,更加不敢消费和不能消费,只能将手中的闲钱存起来以防生活中发生的不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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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目前提振消费的途径或方式也是一个庞大的综合性社会系统工作,需要财政税收政策、信贷政策、消费补贴政策、消费环境等方面共同发力,仅靠对50万元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是无法达到刺激民众消费意愿的效果的。显然,如果在其他政策没有配套完善的情况下,仅对50万元以上存款征收高额利息税,只能是“杯水车薪”,无法激起消费的“浪花”。

当然,我们也不能怪这些所谓的专家,他们的用心是好的,为了复苏经济算是殚精竭虑了,当然也确实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了,这一点是不可否定的;否则,他们是不会抛出这样的观点和论调来贻笑大方了。很明显,这些专家把复苏经济的所有希望集中到广大普通消费者身上,虽然消费是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但仅靠将民众手中的钱减少或让民众拿钱出来消费,这能达到目的吗?显然不能。

因此,复苏消费、启动消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经济金融问题,我们应该放大眼光,看到更高更远更深,出台的复苏经济和刺激消费的政策更切合实际和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而不是仅限于“一叶障目”或“顾此失彼”的见解,这些只能博取一时眼球,不可能起到根本性作用和发挥长久的经济效力。而刺激国民消费欲望,根本在于提高国民收入在GDP的比重,还要出台更多的优惠财税金融政策,扶助实体企业发展,让经济真正发展起来,为民众增加创业机会、就业机会和择业机会,使民众有能力消费和敢于消费;同时培育完整的消费体系,提升消费产品的价值,提升供给质量,让消费者觉得物有所值,愿意购买,这样才能真正提振整个社会的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