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车辆买卖引起的矛盾纠纷。

2022年7月,原告和被告签订卖车合同。被告将自己名下的福特白色轿车以62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双方验车试车后,原告于合同签订当天向被告微信转账和现金付款34000元,并要求被告保证车辆手续齐全且合法有效,且被告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车辆过户给原告。双方约定的车辆过户期限超过后,被告一直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后原告发现被告的车牌为假车牌,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协商此事,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也不愿意向原告退还购车款。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城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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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城中法院立案庭将该案通过调解平台委派给特邀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电话沟通介入调解,通过利弊分析,寻找平衡点,坚持不懈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制定调解方案。最终,通过调解员耐心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被告分期给付原告购车款。至此,这起车辆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城中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妥善化解各类涉民生案件,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来源 城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