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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 郑渝川

本号原创首发

西周建立后,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商朝的政治传统后,又革新了其中的礼乐制度。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黄朴民在其所著的《春秋后期霸权兴衰大起底》一书中谈到,西周的礼乐制度在军事领域,是以一整套“军礼”来指导、制约具体的军事活动。但这在春秋时代开始受到冲击。

所谓军礼,《春秋后期霸权兴衰大起底》书中的解释是,首先,作战目的是征讨不义。《左传》、《司马法》、《国语》等古籍上都记载了这样的意思,一般而言,只有被讨伐者犯下了“凭弱犯寡”、“贼贤害民”、“放杀其君”等九种严重罪过时,讨伐者发起的征讨才符合正义。其次,作战“不加丧,不因凶”,也就是不在对方国君去世后马上发起进攻,不乘人之危。第三,作战讲求堂堂正正地对决,忌讳施展诡计。第四对于战败一方予以怀柔,不苛责对方。

春秋中叶以前的诸侯国战争,更通常选择以军事威慑来达成政治目的。齐桓公在位43年,参与战争20余次,其中多数都是实施军事威慑。这正是儒家巨子对之予以高度推崇之因。而在春秋中叶以后以及战国时代,会战的频率显著增多。

推崇“军礼”,尽可能选择军事威慑,并不是因为春秋中叶以前的诸侯国当真要比后来的遵循仁爱,而是彼时相对而言更看重各诸侯国王室、贵族之间的宗族、姻亲关系。而且,春秋中叶以前,即便是较大的诸侯国,国力水平也相对有限,如果每一场战争都要借助会战,而完全抛弃外交手段来达到目的,很可能导致诸侯国获得惨胜,但实际国力却被不断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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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宋襄公遵循的恰恰就是西周的军礼,但他的敌手完全不予配合。西周军礼,就是在军事领域内体现的贵族精神,如果说欧洲中世纪和近代初期推崇的贵族精神,甚至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那么也大大晚于中国。

军礼在春秋后期被抛弃。如《春秋后期霸权兴衰大起底》书中所言,新型战争指导观念形成了,而诸侯国国力大增,并借助普遍兵役制获得了更多兵员——军队中依靠军功晋升,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军官并没有经过六艺(礼、乐、射、御、数、书)的训练与养成,所以很难真正认同军礼。

书中指出,春秋后期的地域范围明显扩大,战场中心从黄河中下游流域扩展到江淮汉水甚至钱塘江流域;弩机等新型兵器出现,武器杀伤力也迅速提高,步战、车步协同作战、水战都十分激烈,较为充分地展现了“灵活机动、运动歼敌、连续作战的新战法”。最突出的变化就是诡诈成为战争中普遍的运用法则,更加讲求设伏诱敌、突然袭击、避实就虚、奇正相生等作战指挥艺术,堂堂之阵的战法受到全面否定。

古希腊时期以及后来的古罗马时期,地中海地区形成了与今天的国际社会颇为相似的形态。中国春秋后期,以及战国时期也同样如此,诸侯列国争霸,混战不断,外交斡旋、战略对峙、军事威慑与灭国之战均高频为之,也出现了类似于近现代裁军会议、军备会议的“弭兵大会”——公元前546年,宋国发起,多个诸侯国参加的和平会议。晋国、楚国这样国力占据压倒性优势的大国之所以愿意参加这样的和平会议,主要是旷日持久的战争导致国力消耗过甚,无休止的胶着与僵持反而不利于大国行使区域霸权。

在此之前,晋国和楚国在公元前632年、前597年、前575年进行了三次大规模会战。晋楚两国各有胜负,谁也灭不了谁,也都很清楚谈出来的和平只是暂时的,而且只是为了进一步的备战。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恐怖平衡”,约等于冷战时期的美国和苏联之间的对峙。同样,冷战时期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大多希望促成美苏和平,这与春秋后期的郑、宋、鲁、曹、卫、燕、陈、蔡、许等中小诸侯国希望大国和解的心理是一样的。而实力略胜于一般诸侯国,但尚不足以挑战晋国和楚国的齐国、秦国当然也不能超然于和平会议之外。

《春秋后期霸权兴衰大起底》书中说,公元前546年召开的弭兵运动,其实质就是典型的春秋时期“G2”,也就是楚国和晋国共治天下,共同承认对方与自己处于战略均势。当然这种和平的换来,是中小诸侯国必须向强国缴纳更多的贡赋为代价的。

在晋国、楚国以及齐国、秦国等中原诸侯国传统四强共同建构起暂时的和平秩序之外,在江东地区出现了两个更具冲击力的挑战者:吴国和越国,前者直接将春秋时期的“超级大国”楚国打回了原形,后者在灭吴后还曾试图加入到争霸中原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