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晚,电影《满江红》官方微博发文称正式对造谣者提起诉讼,其中包括微博大V @屠龙的胭脂井和 @沈逸。随后二人发文回应,相关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目前@沈逸微博粉丝189万,认证为: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人气讲师、国际政治系博士;@屠龙的胭脂井微博粉丝208万,认证为:前卡内基梅隆大学认知脑成像中心博士后研究员。 @沈逸表示: 我的微博能够引起片方的重视有些受宠若惊。起诉是权利,应诉是法律义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相信片方能够在庭审环节以严谨证据来回应关切说明真相。法院见!

@屠龙的胭脂井表示: 跟沈逸老师一起应诉。此外,说了关联交易,到时候法院立案,为了应诉,会请专业第三方团队对满江红财务进行尽调和审计。 另外,@屠龙的胭脂井称,“网络虽然不是法外之地,但是也不是滥用权力的地方。” 此前,《满江红》官博连发数条微博称,“莫须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转发科普《满江红》没有偷票房的文章,表示“清者自清”;回应网传“涉嫌抄袭说”,表示“抄袭之谈,实属无稽!故事虽为虚构,主创团队从未泯灭赤诚之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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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微看了一下……

1.起诉主体是 “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理由是“危害了《满江红》电影的“合法权益”。 电影版权属于出品人(也就是投资人),《满江红》出品人不止猫眼一家,只让这一家公司出来起诉?

2.被起诉方所列的都是“微博名”,这操作更是匪夷所思,应该要起诉的是经核实身份的主体啊,这微博名……真立案了,通知书被起诉方都可能收不到吧

3.目前,这个立案还是“待审核”……

4.还有一点,涉及到管辖也有点奇怪,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起诉方猫眼在天津,难道是被起诉方的行为恰巧都在北京发生? 这波操作看着像是在用法律手段点名告诉广大网友“他们都是胡说”,但是,怎么显得这么急切、慌张呢?

说实话,我都不懂,满江红官博为啥选择发feng,看了沈逸微博半天,只看到了他们给满江红差评,并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批评了一下。 以及,夸了流浪地球2好看。 然后官博就起诉了。。。 起诉网名是否成立等科普,相信其他大佬都说得很清楚了。

我来说说我比较关心的点 背后资本是否涉及非法炒作? 是否恶意排片? 凌晨、其他时间满座? 制作成本里营销成本支出?软文推广? 演员片酬?投资方如何分账 当然这一切只是我们希望看到的,他们不敢公布的。 官博的一系列操作很有可能为了应对外人,毕竟快30亿的票房分账摆在那儿。

说真的,我挺不能理解的。 甭管有什么问题,闷声发大财学不会? 公关团队都在干什么?吃干饭? 闹出这种事情,可以说是火上浇油了。 晚间睡醒,看到群里喵斯拉告诉大家,他被起诉了。 我当时就瞪大了眼睛,这是玩的什么花招?

这片方是票房钱不够挣,还是文盲没当够? 求求了,挣那么多钱,找个有文化的吧。 这会越想越觉得有意思,这电影我准备节后看来着,没想到越发的热闹。 就网上传的种种乱象,什么偷票房,什么幽灵场 我倒是问过某些人,给我的解释是可能是该片相较于其他热门的分账比例较高。 跟院线的分账比例高,那自然驱动院线在排片上甚至衍生出其他行为。 当然,我也没当回事,毕竟这电影我还没看,万一拍的真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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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春节档而言,在取得票房优势的情况下,宣发越发的扯淡,还采取种种维护好评的措施,这是干什么? 发个差评就律师函,写个微博就起诉? 没道理啊,你是不信自己的电影质量还是咋回事? 用的着这么急赤白脸么?

更何况,这几个大V基本上都是爱国军事一趴的,你这满江红拍岳飞怎么也是激发民族主义爱国情绪的,怎么两方就杠上了? 你要是起诉1450,什么海外高华,我都不觉得奇怪。 奇怪就奇怪在这里,破防人群互相翻了个。 最后,我问一句,这起诉至于么?

再说一句,我劝你们花点钱去养一个靠谱的法务团队或者请一个专业律师团队,只要你能够拿出票房的1%的钱,都不至于闹出这种笑话。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有可能是电影公司故意而为之,大家仔细看,你会发现他们的起诉还挺有意思的。 电影公司的微博账号名是「电影满江红」,他起诉的原告,却不是微博名「电影满江红」,而是他背后的真实公司主体「天津猫眼微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这说明了,他自己也明白,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微博账号名是不行的,必须得用这个账号背后的实际主体作为一个原告才行。 他以实际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虚假的微博账号名,这一点逻辑又不顺,也是一个笑话。 但如果这个是公司故意而为之,那这也是很好的一个宣传手段。 没发现吗,满江红的热度又起来了。如果单单说营销,这公司肯定是专业的,这我得承认。

只不过我还是想说,养一个专业法律团队的成本,应该不会高于养一个专业的营销团队,你们那么高的票房,不差钱,一并整起来呗。 我也借个回答告诉 其他博主,就目前来说完全不需要担心,

理由如下: 1、如上面所说,电影公司还不知道你们的真实姓名,他们想弄到这个信息,得费好大一番功夫。 2、他们目前说是起诉,其实也是网上立案而已,状态是「待审核」,我预计90%的概率会审核不通过,原因就是上面我列的法条,不满足法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

3、恭喜你们,你们的影响力确实很大,确实被电影公司注意到了。也存在这样的情况,电影公司有可能是,打着起诉为名义,来给满江红做宣传。如果这事不了了之,那就是宣传,如果后面他们真的找到你们的真实姓名,还起诉了,那才是真真正正的起诉。 眼下,你们不用太过担心,该吃吃,该喝喝,好好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