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当前,有个别干部出现不作为、假作为、冷作为和少作为的情况,被群众称为“拖星”干部。这类干部有的为了利益主动“拖”,有的因能力不足消极“拖”,有的怕担责任甩手“拖”,还有的害怕困难躲着“拖”。“拖星”现象已成为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新表现。

为了利益主动“拖”

主动“拖”的实质是寻租,主要指个别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向服务对象以命令、暗示等方式非法牟取利益、满足个人私利。这部分寻租利益的来源一般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部分。首先是体制内部的主动“拖”,主要发生在不同权力主体的内部互动过程中。一项职能的实现需要政府内几个或多个部分的协调配合,而职能部门本着“做好打配合,做差也担责”的想法往往以程序繁琐、需要上报为由进行拖延,迫使其他部门或在利益上让步,或主动通过利益输送来配合工作,“拖星”干部往往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拖”牟利。这种“拖”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破坏了政府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比如,在官员晋升考核和行政事务的处理上往往就容易发生“拖”的行为。其次是体制外部的主动“拖”,主要表现为权力在服务社会、服务市场过程中的寻租行为。由于政府事务自身的协调需要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性,体制外的“拖星”主要是针对市场和社会而言,特别是在政府向市场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政府在合理的范围和界限内向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但“拖星”行为实质上是政府介入市场事务时和在向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依靠公共权力影响市场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过程。通过主动拖延群众的需求,以拖牟利,利用权力将企业和群众的利益置于不利地位,让本应该顺利的标准化工作布满荆棘,借以牟取私人利益。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拖星”都凭借对权力的异化行使以更为委婉的“拖”来行私利之便,结果拖散了政府、拖跑了市场、拖怒了社会,甚至损害了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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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不足消极“拖”

随着国情、世情的快速变化,我们的干部队伍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这些考验对那些能力不足的“拖星”干部而言更为严峻,直接影响着干部解决问题的效果。能力不足消极“拖”,不仅具体表现为因解决问题能力不足而不担当,甚至还表现为没有能力而乱担当。一方面,个别干部自身能力不足而又不求上进,遇到问题和困难就会推诿扯皮、不担当,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为坐稳自己的位置,往往以“拖”为上。另一方面,个别干部由于意识到问题难以解决而又推脱不掉,则大讲精神、大讲原则、大讲程序,搞形而上学,试图避开问题和矛盾锋芒,“拖之大吉”,表面上主动,实则是“主动”外衣掩盖下的“被动”。能力不足导致的“拖星”看似是能力不足导致的被动“拖”,实则是缺乏锐意进取、积极作为的责任和勇气,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拖掉”,将战胜困难的勇气“拖没”的主动“拖”。

怕担责任甩手“拖”

个别干部缺乏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特别是在对接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时候,给群众一种“了解了、知道了”的错觉,实则将群众的需求放置一边,不管不顾“拖下去”。具体表现为,有些部门在解决群众的基本需求和问题时,不明确公示办事流程,群众要不断摸索才能办事;有的干部在面对群众的询问时,缺乏耐心回答,“以程序面对群众,以原则告知行动”,使得群众的基本问题变成了“老大难”问题;有的甚至在解决群众问题时笑脸相迎,热心接待,搞形式上解决,实质上推脱,摆出一种“门好进,事好讲,问题不解决”的敷衍服务状态。遇事不管是个别干部职责缺位的突出表现,这类干部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目标。

害怕困难躲着“拖”

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面对的各类矛盾和社会问题更为集中、更加凸显。而且这些矛盾问题不断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综合性的特征。个别干部由于缺乏必要识别能力和工作能力,难以适应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于是“另辟蹊径”,采取躲着问题不解决、拖着问题冷处理的态度。特别是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一些深度和隐形变异的官僚主义仍不时出现,有的干部因怕吃苦、怕困难而不下基层,担心自己负责的工作难以完成就找理由、请病假、推责任。这些行为的出发点是他们害怕自身工作能力难以处理相关问题,同时又害怕承担责任,采取“躲起来”的态度的拖延行为,要么直截了当地不管,要么“一刀切”地乱解决,其最终的结果就是群众实际问题没人管,矛盾积累程度加深。

(来源:陕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