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的套路很简单,可以说没有什么太多讨论的价值,但具有迷惑性。

他把社会总资本的剥削性、玫瑰色归咎于个体。

把社会总资本的问题和个人资本相互交叉,甚至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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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迷惑性,也是早期人们对资本的概念不清造成的。

司马南看似在拥护马克思在《资本论》里的观点。

他把现实的资本家和民营企业家,描绘成血色的浮世绘。

司马南经常浮皮潦草地引用一些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关于社会总资本的批判,把它单纯地当作是个人资本和民营企业家的定论。

但马克思早就在《资本论》的前言中就声明过,自己绝不会对于经济范畴的人格、利益、阶级关系的承担者的资本家和地主,用玫瑰色来描绘他们。

在这里,马克思明确定调自己对资本的批判,是从社会总资本的角度而言的,对于个人资本,也就是民营企业家,是不会在道德制高点对他们进行道德性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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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口中的玫瑰色也就是血色,是一种斗争和矛盾关系。

过去,由于我们历史教育和语境的关系,一谈到资本和资本家,就会自然而然地特别强调个体性。

特别是当民众看到现实中有一些民营企业家在员工关系、社会关系和经营手法,处理得不尽人意的时候,我们就会自然恨得咬牙切齿,并把这种玫瑰色的情绪转嫁于资本和民营企业家。

现实中,很多民营小老板由于自身的处境、认知和位置,对于社会的发展不够关心和支持。

但马克思早就说过,个人不必为整个阶级承担“道德性”的责任。

因为他们主观无论如何超脱,始终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我们无法知道自己会和谁构成关系,但在地球里,没有真正独立于社会的个体。

正如一些学者认为的那样,马克思把资本家视为资本人格承担者的做法,在今天股份公司普及的时代,是一种极为有意义的参考。

很多民营企业经营者,本身就是和资本分离的,与其认为他们是资本家,不如将他们视为从事复杂工作的劳动者。

例如司马南故意强调柳传志等人的“资本家”属性,但他们更确切地说是在股东架构下的有经营才华的劳动者。

只不过他们无论如何超脱自身,必须为资本循环扩大、榨取服务,否则也会像普通企业劳动者一样,面临失业和被解雇风险。

正如一些网友所说的,没有人对民营企业喊打喊杀。

不能一概而论,杜撰出“对民营企业喊打喊杀”等子虚乌有之事,混淆概念,混淆是非。

被喊打的个别企业家,是他们自身作风有问题,在极力榨取社会劳动成果的同时,还陷构于社会,而不是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