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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长假
即将结束!!
想必很多人
在这个假期都放过鞭炮和烟花吧
那大家可要收收心了
今天开始
除立春和元宵节外
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苍南县城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详细说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苍南县建成区,具体范围为苍南大道(灵沙公路)以西,横阳之江以北,城西南路以东,苍南大道与温福铁路交叉口-城中北路-104 国道与城西南路交叉口路段以南。
春节即将过去,上述区域内,除立春、正月十五(元宵节)外一律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而且,下列地点在任何时间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灵溪镇继续鼓励群众
积极举报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烟尘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会产生噪声扰民,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为认真贯彻上级禁止燃放、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规定,全面禁止燃放、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发生,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从即日起,灵溪镇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各类线索,据实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严厉处罚非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者,同时,我镇将给予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根据行政处罚,双倍金额进行奖励),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第一举报人2000-3000元奖励(根据烟花爆竹查获案值大小确定奖励金额)。
举报流程
1.拨打灵溪镇举报热线13336910217,详细描述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时间、地址;
2.拨打68877110,派出所将第一时间出警;
3.长按识别“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按照流程进行如实举报;
4.对举报非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事实的认定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结果为准,确认后灵溪镇将第一时间联系第一举报人发放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