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信谁弱智。我们金融机构受到比较强的监管,他不能做事情放钩钓鱼的。一切都要留下证据,未来已备着监管核查。那么在网贷和信用卡的事情中,金融机构说的哪些话是真的呢?哪些话是假的呢?

首先记住一点,如果真是金融机构协商去谈方案,那么一定会是一个相对确定的方案,而绝对不会是让借款人先还一部分,然后看态度或者看结果再去商讨。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和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是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因为这有着哄骗金融消费者或者欺骗金融消费者的嫌疑。

假如是信用卡欠款逾期,如果银行同意给予宽限,那其实银行会有一个准确的意见给出来。如果是贷款借款逾期,也是如此。绝不会有像社会上那些所要还款的方式一样,先给个30%,剩下70%进行协商。另外一点,如果不是借款人提出协商请求,银行是绝不会主动打电话来协商本金还款的。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银行手中其实针对借款人是有一个重要法宝的。除了在最后上法院进行诉讼之外,银行还可以将欠款人的逾期信息登陆央行征信。一般来说,只要借款人的央行征信中有着”逾期未还款“的记录,那么其他金融机构再从借款人的借贷往来中查到征信,看到这一点那就是绝对不会贷款的。因为这就说明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不强,谁还敢继续给借款人放款呢?

那么现在这个借款人接到的电话是谁的呢?其实就是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他们同银行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第三方催收机构所有的收入来源都来自于催回款。所以对于他们来说,摧毁10%也能分钱,摧毁100%也能分钱。那么自然就采用各种方法,伪装成银行内部正式工作人员。能催回来30%,他们的第1步目标就能达到了。

那么假如借款人在还了30%之后,发现剩下70%还是不能协商本金,还必须要将剩余本金和利息还回,感觉自己上当了怎么办?其实是没有任何的还击手段的,因为此时钱已经给了对方,另外本身也是自己欠款逾期在前,到哪里其实都是不太有太多的反击手段的。

那么借款人接到此类电话应该怎么办呢?要求对方说出在银行的工号和姓名以及留下的银行电话号码,打过去核实一遍。第三方催收公司是没有电话可以返回的,而且即使返回的号码,,也不是银行官网上可以查到的号码。一般来说银行留给客户的号码都是官网上的总机号码和分机号,这一点催收公司是不具备的。

《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七十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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