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大年初四,女子任某家里来了亲戚,很是热闹。为了招待亲戚,任某就到小区附近的某饭馆买了一份椒麻鸡和其他几个菜。

因为买了好几个菜,任某也没太注意椒麻鸡的制作过程。饭馆制作完成打包好之后,任某就付钱把菜都拿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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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任某和亲戚们围坐在饭桌前,准备品尝美食的时候,却尴尬了。

因为,任某夹起来一块,却发现不是鸡肉而是鸡屁股。亲戚又夹了一块,发现还是鸡屁股,每个人夹起来的,都是鸡屁股。

这大过年的,招待亲戚就用鸡屁股招待啊,任某瞬间想找个地洞钻进去。

发生这么一茬事,这椒麻鸡肯定是吃不成了。任某就把整份椒麻鸡一块一块地夹起来数,发现整整有23个鸡屁股,只有两块肉。

任某当时也很生气,就提着这份全是鸡屁股的椒麻鸡要去找老板理论。老板看到任某拿来的椒麻鸡之后,态度特别的好。一顿给任某道歉,说是自己装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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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老板给任某重新换了一整只鸡,没有加汤也没有撕碎。任某看到老板态度很好,也给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也就没再追究,提着老板重新给的椒麻鸡回家去了。

这真的是太尴尬了!任某本想买份椒麻鸡招待亲戚,没想到椒麻鸡里全是鸡屁股,真的是要丢死人了。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是一个黑心商家。也有网友表示,商家应该确实装错了,想黑心也不至于都是鸡屁股。

那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任某到饭馆购买椒麻鸡和其他菜品,和饭馆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任某支付了价款,饭馆应当向任某交付合格的菜品。

但是,饭馆现在交付的椒麻鸡里,竟然有23块鸡屁股,而只有两块鸡肉。这样的菜品显然不是任某想要买的椒麻鸡。

饭馆交货不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任某有权要求饭馆承担重做、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所以,当任某来找饭馆老板讨要说法时,老板给任某重新更换了一整只椒麻鸡,本质上是饭馆老板向任某承担了更换菜品的违约责任。

但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在此情况下,任某完全可以要求退货退款,这也是法律赋予任某的权利。

然而,任某最终接受了饭馆老板给出的重新更换一只椒麻鸡的方案,这属于任某对自己权利的合法处分,法律不能干涉。

有网友评论说,饭馆老板已经构成消费欺诈,任某应该要求饭馆老板退一赔三才比较合适。

那么,饭馆老板是否构成消费欺诈呢?

如果老板在将椒麻鸡卖给任某时,明知椒麻鸡里都是鸡屁股,却没有告知任某真实情况,从而导致任某购买了椒麻鸡。

也就是说,如果饭馆老板事后说他装错了并非是事实的话,那么,老板的行为就属于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

但是,如果确实是因为老板装错了,才导致出现了椒麻鸡里有23块鸡屁股的情况,那么老板就没有欺诈任某的故意,自然不构成消费欺诈。

而到底是不是老板装错了才导致了这样一出尴尬的乌龙事件,也只有老板自己知道了,毕竟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词。

所以,如果任某有证据证明老板在出售椒麻鸡时对椒麻鸡里大部分都是鸡屁股是明知的,那么确实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饭馆老板退一赔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