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三你们就搞这个!”1月24日,大年初三,安徽太湖男子王某酒后开车被交警查获,他不反思自己的违法过错,反而张口就怪交警:“今天初三你们就搞这个!”经呼气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118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随即带其到医院抽血。后续交警将根据血检结果对其进行下一步处置,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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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说法】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醉驾入刑已经好多年,但是仍然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以为不会被交警查到,王某更以为大过年的交警放假不上班,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这样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律,也对自己和孩子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

酒后驾驶分为两种,即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一般来说,在喝酒后24小时内,血液酒精含量会明显升高。

刑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王某体内酒精含量118mg/100ml,是否构成醉酒驾车,需要进一步检测他血液酒精含量,如果超过了80mg/100ml标准,就构成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要被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王某还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考。

《公务员法》规定中,考生配偶、直系亲属及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不得录用成为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更加严格,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会直接影响到考生。

王某的醉驾犯罪行为,不仅给自己留下了案底,也使得自己的孩子将来无法报考公务员、警察,也无法参军。

每个人为了自己也是为了自己的家人还是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要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来,因为一旦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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