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一男子在餐馆吃饭,却被收取了75元的葱姜费,男子找到店家讨要说法,对方却称: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收费的。

男子和朋友去餐厅吃饭,点了很多菜,也喝了很多酒,付完帐后就回家了,不过第二天酒醒后,男子无意间从包里掏出了清单,仔细一看,这才发现有两份葱姜费,居然还是75元。

清单中,一份117元的蛏子和一份66元的哈蛤下面,都有相对应的葱姜费用,男子非常吃惊,只听过餐具要收费,米饭要收费,但从来没有听说过葱姜还要收费的,男子便找到老板想要问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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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老板的回答更让男子吃惊,对方称:附近的几家海鲜店都是这样收费的,又不是他们一家这样。

并且,店家也给出了一个看起来相对比较合理的解释,说男子点的蛏子和哈蛤是新鲜的食材,老板是需要加工后才能成为一道菜肴,加工时为了味道鲜味,需要用到葱姜,所以,当然要收取加工费和葱姜费了。

男子觉得这也太奇怪了,食材是店内的,又不是男子在外面买来加工的,怎么样也谈不上收取加工费吧?并且,葱姜是日常菜里的辅料,也是日常烹饪时必需的,怎么可能另外收费呢?

男子还表示:如果店家认为价目表上的蛏子和哈蛤,烹饪后所需要成本比较高,没有利润的话,也可以直接把价目表的价格抬高就是,何必藏着掖着再收一个葱姜费呢?

男子说:这就是店家低价揽客,高价收费的行为,妥妥的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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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店家的行为属不属于价格欺诈呢?

首先,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而男子进店后,首先看的就是价目表,他按照上面的价格和当时的喜好点了蛏子和哈蛤,可以看出,店家的价目表是顾客点餐时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并且,价目表上并没有看到葱姜的收费标准,这无疑让男子误解了两道菜的真实价格,而店家也没有提前说明会收葱姜的费用,这种使人误解、诱导顾客消费的行为,属于价格欺诈。

二、店家有欺诈行为的,男子可以要求赔偿吗?

因为欺诈是使人误解后进行消费的,这是损害消费者的一种行为,作为受害方的男子,是可以要求店家做出赔偿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男子可以要求店家三倍赔偿,当天男子是和朋友聚餐,点了很多菜,蛏子和哈蛤只是其中的两份,因此男子要求的三倍赔偿,必须是当天消费的总金额的三倍。

三、店家这种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餐饮业的乱象很多,都是削尖了脑袋想要多获得利润,于是就出现了这样刻意误导顾客消费的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7条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所以,店家的行为不但要对男子三倍赔偿,还要受到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

四、店家的行为侵犯了公平交易权。

男子进店消费,肯定是希望店家可以提供味道鲜美的菜肴,同时也希望店家的收费公平合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公平是指导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的重要法律准则,它意味着交易双方从交易中获利是均衡的,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相当的。

所以,店家对葱姜没有明码标价,属于欺诈,这种额外收费的行为,让交易失去了公平性,也使男子的利益受到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