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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受委托或指定作为代理人、辩护人出庭是正常的工作。出二审、再审庭也是常规工作。
二审、再审出庭时会遇到不同的法官,有的干净利索、雷厉风行,三言两语就给你说清楚了,你必须按他的意思执行;有的磨磨唧唧,左右而言他,始终不明确他的看法,让你自己去想;有的左右摇摆,两边都不说好也不说坏,既肯定又否定,模棱两可,让你琢磨不定。
不管哪一种法官,他们最后往往会来一句话:回去弄个书面意见递过来!很多人包括律师听到这句话就兴奋得不得了,以为自己的意见法官认同了,采纳了,要书面意见就是确定。很多律师庭后以此为话题大炒特炒,说庭审效果如何如何的好,法官当庭采纳了意见并索要书面意见,案件胜利在望,一片光明。

然而、然而,最后的结果却大相径庭,完全相反。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实际上是没有读懂法官的潜台词。
法官是庭审的组织者、指挥者,他不但要审理案件,还要随时关注庭审中的动态。
为了庭审的正常进行,法官一般都使用中和的语言,尽量不刺激当事人,他们一般也不会随意表明自己的态度。
为了安抚当事人,特别是那些喋喋不休的当事人、代理人,他们都会说:你说得很好、很对,回去弄个书面材料交过来!这既是礼貌更是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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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验的当事人特别是律师,一听就明白,这是要维持原判!真正有问题、有价值的倒是法官不断问、不断挤。
因此遇法官让你整个书面意见时,一定不要高兴得太早了!要读懂潜台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