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诚某某追缴违法所得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披露,被执行人:诚某某,男,1970年8月2日出生,蒙古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捕前住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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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刑事审判部门依据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制作的(2020)内0203刑初491号刑事判决书,移送执行被执行诚某某追缴违法所得一案。

经查明,被执行人诚某某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违法所得125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但刑事审判部门在移送执行时,未核实被执行人是否仍在羁押或者服刑,也并未提供羁押或者服刑地。执行局已就此函询本院刑事审判部门,至今未有回复。

本院认为,刑事审判部门在移送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时,应当载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现被执行人基本信息不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内0203执280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知情人士透露,上述诚某某,就是2020年7月被查的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诚小刚。

诚小刚是呼和浩特市人,1990年10月参加工作,早年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工作,1995年1月进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直至被查,在呼市中院连续工作了25年。

诚小刚历任呼市中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立案二庭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庭长、院执行局局长,2016年1月任呼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处级审判员,2020年3月任呼市中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直至同年7月7日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被查前几天,2020年7月1日,呼和浩特市中院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支部与和林县新店子村党支部共同开展了 “庆七一、抓党建、助扶贫”主题党日活动,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99周年华诞。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成员诚小刚应邀参加了活动。

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支部全体党员在呼和浩特市中院驻村书记带领下参观了村党支部活动室以及党建工作展览,同新店子村党支部一起过党的生日,重温了入党誓词,回顾了党的光辉历程,了解了当前精准扶贫情况和党建工作经验。

值得一提的是,诚小刚落马前一年,2019年3月22日,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被查。董秉惠于2013年5月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调任呼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是诚小刚的老领导。

此外,2021年4月23日,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广音被查。王广音曾于2009年6月至2013年5月担任呼市中院副院长,和诚小刚、董秉惠一起共事,后调任内蒙古高院执行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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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小刚简历

诚小刚,男,蒙古族,1970年8月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大学本科学历, 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参加工作。

1990年10月至1995年1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司法局科员;

1995年1月至1998年10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书记员;

1998年10月至2001年3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

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助审员(副科级);

2002年7月至2008年9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庭长(正科级);

2008年9月至2012年4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庭长(正科级);

2012年4月至2014年1月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庭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处级审判员;

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副处级审判员;

2017年12月至2020年3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三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

2020年3月至今,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法官、审委会委员;

2020年7月被查。

转自:今日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