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二
是全市查处酒驾统一行动日
春节期间
家人团聚、走亲访友
喝点酒无可非议
但是喝酒后开车是决不允许的
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隐患
为使广大群众度过一个
平安祥和的春节假期
晋城公安交警
全警动员,全力以赴
集中开展酒醉驾统一行动
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1月23日,统一行动日当天
现场共查处酒驾9起
其中
饮酒驾驶6起
醉酒驾驶3起
现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驾驶人进行
曝光!曝光!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
1月23日夜间,王某酒后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文昌街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1月23日19时许,闫某云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高平市陈区镇路段时,被高平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6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01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02
饮酒驾驶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车的法律成本、附加成本
一图看全
俗话说“一旦入刑毁三代”
莫要踩上法律红线后才知道后悔
晋城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春节、元宵节期间
人流车流物流交织叠加,交通安全风险突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规
切勿超速、超员、酒后、
分心、疲劳、“带病”驾驶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请戴好安全头盔
驾乘汽车请全程系好安全带
农民朋友出行
切勿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农用三轮车
婚丧嫁娶切勿占用道路
气温骤降
涵洞、桥梁、背阴路段易结冰
请减速慢行
保持安全车距,谨慎驾驶
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
您的安全,我的牵挂!
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来源 | 今日视焦网络台、晋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