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女子在菜市场买了一条鱼,并让摊主将鱼切块。拿到鱼后,她却怀疑鱼肉少了一块,随后拿出鱼现场拼凑,和摊主对峙起来。可没想到女子一边拼,摊主一边上手不停扒拉,这一动作让网友直呼“有猫腻”,但摊主一句话又让事情大反转!
女子去市场买鱼,她经常听说卖鱼的人喜欢缺斤少两,于是这一次她长了个心眼,特地让摊主将鱼切成块。女子心想,将鱼切块应该没人敢动手脚吧?毕竟这样很容易被发现。

没一会功夫,摊主将鱼处理好交到了女子手上,但女子掂量着却还是觉得不对劲,她怀疑鱼肉少了一块,于是决定现场和摊主对峙。随后女子将鱼放在砧板上,一块一块拼凑起来,这一动作也吸引了附近不少顾客围观。女子按自己的方式拼凑,果然发现鱼头下面那里少了一块,她情绪特别激动,对着围观的一名女性大声说:“阿姨,你看这里是不是少了一块?”女子一边拼凑,摊主却一边上手扒拉,她刚拼好鱼,摊主就将鱼扒拉开想重新摆,也就是这一举动让网友觉得是摊主心虚了。

有网友认为:要是真的没动手脚,就该站一旁,冷眼静静地等她拼完,然后再好好嘲弄讽刺几句,这样才是正常操作。
但让人没想到的是,摊主虽然情绪也很激动不停扒拉鱼,但他嘴里却一直强调:“我就怕你说少了,所以特意改的连刀,鱼肉都是连在一起的”。
随后有细心网友发现,鱼肉虽然被切块了,但却没有被切断,都是连在一起的。而且按女子的拼法,鱼头下方确实少了一块,但这样拼好像并不正确,因为鱼尾的肉不可能那么厚。

这时很多网友站出来为摊主说话了:“冤枉人家卖鱼的了!她不是那样拼的,要往后滑一格才是原来的样子。”
都说做生意以诚信为本,在以前也确实是“无尖不商”。“无尖不商”,典故来自旧时买米以升斗作量器,卖家在量米时用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客人付钱后,商家会另外在米筐里氽点米加在米斗上,这样已经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尽量让利。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无尖不商”演变成了“无奸不商”,商家们缺斤少两、弄作假也变得司空见惯了。

卖肉的会把顾客买好的肉调包以次充好,卖草莓会在果篮底部放菜叶弄虚作假,就连现在手机支付普及了不需要找零,明明是4.8元的菜还有人硬要求顾客支付5块钱……因为套路太多了,这也难怪女子会怀疑自己的鱼肉少了。
以上列举的商家种种套路操作,其实都是在欺诈消费者,一旦被发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第55条规定,如果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应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商家都会赚这种昧良心的钱吧!就拿这个摊主来说,女子要求将鱼切块,他完全可以不连刀切,直接切断,但摊主担心女子质疑,还是切的连刀,可见他问心无愧。而上手拼鱼可能也是因为自己被冤枉了,脾气上来了,才会这么激动,毕竟人在被冤枉的时候,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过话说回来,凡事还是要讲究真凭实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摊主后面能将鱼拼完整,证明自己的清白,那么女子的行为其实也算是侵权。

因为女子这么一闹,摊主名誉受损,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客源流失,连生意都做不下去了。么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 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摊主可以要求女子消 除对自己的不利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女子的侵权行为还造成了经济损失,摊主有权请求赔偿。
不管怎么说,做生意如果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损失的是自己的信誉和客户的信任,这样的生意不会长久!而那些诚实本分的商家,定会受到顾客的青睐和喜爱!最后,也希望商家多一点真诚,少一点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