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是最无声的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春节期间,他们坚守在盘旋曲折的农村乡道、人流如织的繁华城区、车流如潮的国省道路.......到处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防事故、保安全,他们奋战在第一线,用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献礼春节,让平安走进千家万户。
坚守换平安 严管严查不放松
1月23日(大年初二)
范县交警
查获酒后驾驶机动车5起
1
驾驶员:王某
酒精含量:173mg/100ml
查获地点:二厂消防队门口
2
驾驶员:江某
酒精含量:62.6mg/100ml
查获地点:张庄凤凰岭社区三期南门
3
驾驶员:李某
酒精含量:172mg/100ml
查获地点:濮城镇兴濮路东段大桥处
4
驾驶员:杨某
酒精含量:65mg/100ml
查获地点:G342王楼路段
5
驾驶员:王某
酒精含量:117mg/100ml
查获地点:杨集乡战备路民义村南200米
春节期间探亲访友的同时
请谨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警察蜀黍查酒驾的时间就是
每天
每天
每天
不分初一或十五
不分白天或黑夜
不分上午或下午
酒后驾驶有多严重
蜀黍来帮你算笔账~
【饮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不含)
直接成本 =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
条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 =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不管是初几
你们一散场 我们就出场
不管你在哪里喝酒
回来得再晚
总有这样一群比你家人
还在意你的人
在等你!
濮阳公安提醒您
有一种叮咛叫滴酒莫沾
有一种感觉叫望眼欲穿
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
有一种温馨叫阖家团圆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希望每位驾驶人都将这句话
记于心、践于行
来源:平安濮阳
编辑:韩梦珊
初审:李文亮
审核:徐洪波
终审:赵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