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2023年1月18日发布《潮阳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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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人民政府按委托权限于2023年1月12日以(粤府土审(05)〔2023〕4号)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18.2897公顷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445.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安置总费用8148.0614万元

上述各项补偿费用按规定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收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规定并结合实际落实给被征地农民,具体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图文来源: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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