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者,节制情欲之谓也。情欲本非恶名,且高尚之志操,伟大之事业,亦多有发源于此者。然情欲如骏马然,有善走之力,而不能自择其所向,使不加控御,而任其奔逸。”情欲人皆有之,有些人能克制住的情欲的泛滥,有些人却在情欲的洪流中迷失了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2014年发生在广西的这桩荒唐不伦恋引发的伦理悲剧中的男女,无疑就选择了后者,90后男子与41岁女上司不顾年龄以及道德伦理的限制,产生了一段母子畸恋,结果被其丈夫当场撞破后当街砍死,酿成了一出悲剧。那么几人之间到底有着怎样复杂不清的关系?最后又会走向什么样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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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强(化名)和妻子李美玉(化名)早年间结为一对夫妻,当初是通过亲戚的介绍相识,虽然没有多少感情基础,但是彼此还算投缘,相处不到几天就确定了关系。两个人都已经到了婚娶的年纪,家里催得也急,交往不到一年的时间就仓促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这样匆忙的决定可想而知为二人的婚姻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结婚之初,陈强与李美玉的感情像所有初尝婚姻滋味的夫妻一样,相处得倒也甜蜜而和谐,不久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儿子的到来给小两口的生活带来了不少欢声笑语,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家三口或许可以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然而命运终究还是没能放过这个三口之家。

与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不同,在这个家里妻子李美玉在事业上比丈夫要更胜一筹,在一家日用品批发公司担任要职。因此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在外面忙着工作,丈夫陈强在家里操持各种琐碎的事情。对此,虽然少不了多嘴的人说些闲言碎语,陈强自己倒是并不在意,夫妻间的关系常年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

然而这样和谐的景象却被一名男子的出现给彻底打破了,这名男子便是覃凯文(化名),李美玉在公司的一名年轻下属,是个90后,只比李美玉的儿子大一岁。两个人之间原本不应该产生什么除了同事情谊之外的情感,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两个人由于工作的原因经常在一起接触,一来二去下竟然生出了别样的情愫。

从2014年1月份开始,两个人便突破道德底线开始了一段见不得光的关系,借着工作的由头在一起厮混。刚开始陈强对于这段关系并不知晓,只是觉得妻子近段时间放在家庭上的时间越发少了,还单纯地以为是她的工作压力变大了,殊不知李美玉根本就不是在工作,而是早已经瞒着他做出了背叛婚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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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败露是在后来,陈强从李美玉同事的口中听到了妻子与覃凯文关系不一般的消息,起初他根本就不愿意相信妻子竟然会做出这种丑事,直到在公司里亲眼撞见二人举止亲昵,俨然一对小情侣的场景,才终于认清了现实。事后,陈强找到妻子希望她可以给自己一个说法,李美玉虽然心有愧疚,却表示自己不会轻易和覃凯文分开。

无奈之下,陈强又在私下找到了覃凯文,希望他可以主动终止这段感情,谁料不仅遭到了严词拒绝,还受到了对方的侮辱。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已经深受刺激的陈强萌生了要杀害覃凯文的念头,并提前在网上购置了一把单刃尖刀。后来,已经丝毫没有顾忌的李美玉直接从家里搬了出去和覃凯文住在一起,这也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2014年7月份的时候,陈强开始对李美玉进行跟踪,并成功掌握了二人出租屋以及停车的位置。就这样,等到一切准备妥当后的8月10日晚上,陈强带上早已准备好的尖刀来到了二人平日里必经的报刊亭等候。等看到二人驾车回来后,直接一把拉开车门窜上了车,抓住覃凯文的头往后一拉就朝其颈部以及腹部连捅了三刀。坐在副驾驶的李美玉也在夺刀的过程中被乱刀捅伤,陈强则在慌乱中逃离了现场。

事后经过120医生的现场诊断,覃凯文被捅中颈动脉、胸部后当场身亡,而李美玉则被划伤了脸部。陈强原本是想逃之夭夭,但是在家人的劝说下,最终还是决定去公安局自首。他出于感情纠纷,在带有强烈主观恶意的情况下,对覃凯文实施杀害的行为,无疑已经涉及了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虑到陈强事后有主动自首的行为,且覃凯文与有夫之妇维持不正当关系的行为本身存在过错,他的罪行可以依法得到从轻,大概率不会被判处死刑,但注定要在监狱里度过一段漫长的时光,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为一段本不应该产生的感情,落得一个这样凄惨的结果,实在是让人惋惜。

(《真实案例:2014年广西一桩荒唐不伦恋引发的伦理悲剧》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本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