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袁女士坐火车回家时,在过安检时被民警在行李内发现有携带的仙女棒,被民警带走并被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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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女士进站时,被民警问道:在箱子的侧面是否带有细铁丝的东西。当时袁女士还没有意识到是什么东西。
随后民警直接找出来拿给袁女士看,当时民警告知袁女士,携带的仙女棒属于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将对袁女士进行传唤,带走袁女士去做笔录。
做完笔录,因违反了条例要被处以200到1000的罚款,最后袁女士被罚款300元,事后袁女士也认识到了错误,如果在火车上被点着了,还是很危险的,袁女士也通过自己的这件事提醒大家要好好检查行李,避免像自己这样错过了行程。

仙女棒又叫烟花棒,是一种冷烟花,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冷烟花,但它也是烟花爆竹里的一个类别,燃放的时候不小心的话,也会对人造成灼伤,引燃其它物品,所以,按规定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范畴,属于违禁物品。

仙女棒通常指采用镁粉等可燃金属材料和铁丝加工而成无烟焰火,被人们误认为是不具危险性的烟花。实际上,这些飞溅出的火星十分危险,一旦遇到易燃物品,很可能会引起火灾。
袁女士的行为到底是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据民警介绍,无论是烟花、鞭炮还是摔炮,都属于爆炸物品类,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是不能带上火车的。
民警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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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治安处罚法的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或者在托运的行李中夹带烟花爆竹的,应被没收非法携带、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将会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因为仙女棒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是不能够过火车站的安检的。所以,袁女士被罚300元,这个处罚没问题,已经是最低处罚了。
仙女棒是易燃易爆的,确实不能携带乖车,毕竟安全第一,希望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
烟花虽美,但要遵守乘车的规定,毕竟安全才是第一位的。避免袁女士因这样的事而影响到了自己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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