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诗人刘禹锡曾说过: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人心这种东西是最难以把控的,知人知面不知心,虽然说我们能够通过一个人的面相简单推断他的性情,但是这并不能代表我们推断出来的结果一定是正确的。

有的人表面上看起来道貌岸然,但是背地里可能做过很多惨无人道的事情,最后靠着他的面容打消所有人的怀疑。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没有办法知道对方的内心想的究竟是什么,只能在生活中保持警惕,免得自己受到不法侵害。

可能和我们路过的一个人就会因为各种因素,对我们产生恶意,从而危害我们的生命。2014年1月2日,在惠州龙门县,有一个妇女在外出后整夜未归,最后在第二天从稻田中发现了她的尸体,隐私部位惨遭凶手割下,而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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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初,惠州市接连下了几天暴雨,这让耕种的百姓十分喜悦,仿佛这种情况就是在预示着今年一定会有一个好收成。不过暴雨也让他们产生了烦恼,有的田地里面充满了水,需要赶到田地那里进行放水。

然而在1月3日早上,龙门县警方接到报案,有一名姓邓的男子表示自己的妻子廖某被人杀害在稻田里面。警方得知消息之后连忙赶往现场进行勘察,等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这一幕实在是令人一阵胆寒,死者不仅脸上被割下了几块肉,而且隐私部位也被凶手残忍割下。

廖某的三个儿女跪倒在地上不断哭泣,两个儿子也不断的用手砸向地面,嘴上还喊着:“妈妈,我一定要为你报仇雪恨。”而她的丈夫一直压制着心中的悲痛,配合警方的调查,以及安慰孩子们的情绪,究竟是谁能对一名妇女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呢?

廖某在1月2日晚上七点的时候向家人表示,看着外面暴雨停下来了,去田间里面放一下水。可是她一整夜也没有回到家里,因为晚上外面实在太黑了,为了安全着想一家人在第二天才外出找寻廖某。

等到第二天早上八点的时候,她的丈夫邓某赶往田地里面寻找妻子的下落,可是还没有等他赶到田地的时候,村民便告诉了他一个消息。他家的田地里面躺着一具女尸,面目已经被破坏的看不太清了,而且死相极其残忍,邓某确认身份之后发现这具尸体的确就是自己的妻子。

邓某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并联系到了廖某的哥哥和自己的儿女,廖某的哥哥得知情况后也立即赶往了现场。警方在赶到现场之后连忙在附近拉起了警戒线,开始调查有用的线索,可是因为接连几天的暴雨,再加上死者处于水中,给警方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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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现场发现,一旁的道路上存在着打斗的痕迹,而且存在着一道通向田地里面的拖痕,在死者附近的草也被拔的一干二净。由此判断廖某应该是刚刚来到田地附近还没有进去的时候就遭到了袭击,虽然她拼命挣扎但仍是没有逃离毒手。

由此可以判定这起案件属于他杀,由于她的隐私部位被割下,警方也不能确定凶手的目的究竟是仇杀还是一时起意,除了上述线索以外警方没有任何多余的发现了。

根据对所有的村民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廖某平日里面为人十分和善,没有和任何村民起过冲突。她从小出生在一个农户的家里,长大之后就接管了父母手上的工作,跟随着他们一起来到田地里面耕作。

随后她便认识了她的丈夫邓某,两人彼此十分关照,就这样两人之间的感情急速升温,到了结婚的年纪便经过两家的协商之后挑选了一个合适的日子举办了婚礼。在结婚之后,廖某给丈夫生下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虽然家里的条件并不是如何富裕,但也能够满足一家五口人的衣食住行。

他们的生活过得也很是和谐,三个孩子虽说没有多么优秀的天赋,但是也很是懂事,村民们对于他们也很是喜欢。村里的人对于他们一家的观感都十分不错,有的时候还会叫着他们一起耕作或者吃饭。

就这么一个朴实的家庭却突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这让邓某和三个孩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从伤痛之中走出来,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究竟是谁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情。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杀害廖某的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虽然他的动机不明,但是作案的手段极其恶劣,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良影响。如果警方能够将其捉拿归案,他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希望邓某和三个孩子能够早日从这种悲痛的事情中走出来,毕竟日子还需要继续,我们也应该向前看,廖某应该也不希望他们过着这种沉寂的生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随心留意身边的人,在外出时如果发现有异样的事情一定要通知我们的家人朋友们,并寻求周围人士的帮助下。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让我们能够一直幸福快乐的生活下去。

(《2014年,“惠州稻田女尸案”:女子隐私部位被割,浑身伤痕为哪般》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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