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男子夜里回出租房,发现门反锁就跳窗而入,无意间看到合租室友出 轨,就悄悄拍照片发给了对方的女友,却被告上法庭,法 院的判决让人开怀大笑。

2021年8月的某天晚上,唐某加班到11点多,才一身疲惫的回到出租房,他只想进屋后简单洗漱一下,躺床上就呼呼大睡,连着加了几天班赶一个设计,都没达到甲方满意,已经让他黔驴技穷,心力交瘁,如果这次再不通过,他都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他拿出钥匙开门,却发现门被反锁了,他一下子困意全无精神了,这是什么情况?

这里要跟大家交代一下的是,唐某是和一个叫吴某的人一起合租,毕竟租房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虽然每天早出晚归,就是在房子里睡一晚上的觉,但不租房也不行,总得给疲于奔命的身体和灵魂找一个可以栖息的地方。
为了省钱,他在网上找到的一个合租者,一起分担房租,还有个做伴的人也挺好。

发现 房门反锁,唐某首先想到的是,吴某会不会出了什么事?他把耳朵贴在门上,没听到什么动静,他虽然也想到了,吴某也有可能和自己女朋友在出租房约会,但很快就否定了,他们这是两室一厅,每人一间卧室,他和女友完全可以把自己卧室房门反锁,而不是反锁入户门,难道吴某遇到什么危险了,不行,得赶紧想办法进入房间。

唐某发现窗户竟然没插,好在是一楼,他找到一根木棍,来应付突发状况,然后费了半天劲翻窗而入,屋子里没有唐某想象中的一片狼藉,打斗的痕迹,看来自己想多了,可为什么反锁房门呢?

当唐某蹑手蹑脚的来到吴某的房门口,探 头一看,发现吴某没关门,和一个女子酣然入睡,借着微弱的床头灯,再仔细一看,那个女子竟然不是吴某的女友,也就是说,吴某背着自己的女友,和别的女人暗渡成仓了。
这可把唐某气坏了,为啥呢?有三方面。
一是唐某这个人为人很正直,见不得男人感情不专,朝三暮四,吴某明明有女友,两人还在热恋期,他却见异思迁,喜新厌旧, 他对这样的行为很不耻。

还有一个原因是,吴某把他女友带来出租屋几次,他女友温婉漂亮,娴静可人,上的厅堂下得厨房,做一手可口饭菜,还邀请唐某一起吃,说实在的,吴某这个女朋友,就是唐某内心贤妻良母的zui佳人选,让他怦然心动,倾慕不己,可唐某是有底线有原则的人,朋友妻不可欺这个道理他懂,所以,把这份悸动藏在了心里,没想到,这个姑娘遇人不淑,竟然爱上的是一个三心二意的男人,他为姑娘抱不平。
再说了,自己以为吴某出了什么事,提心吊胆,不顾危险,费劲巴拉翻窗而入,看到的却是这样一番景象,你偷 腥可以,干嘛要反锁门啊,这又不是你自己租的房,还有个合租者,不知道这样的行为会给对方带来不便吗?

看着这对野鸳鸯,唐某气不打一处来,鬼使神差的偷偷 拍了吴某和那个女子的照片,思来想去,决定发给吴某的女友,他鄙视吴某的人品,觉得应该让他女友洞察到吴某的龌龊,别错付了感情,他想得就这么简单,他从没有想破坏吴某和女友的感情,然后取而代之的想法,也没预感到这样做的后果。

然后,被触碰到底线的吴某女友,气急败坏的和吴某吵了起来,当然,唐某的行为也无处遁形了,同时,吴某女友哭着把男友的照片发给了闺蜜,闺蜜为了给她出气,直接导致照片外流。
吴某不但被女友分了手,而且身败名裂,名誉扫地,气得他和唐某大打出手,吴某本不想把事情闹大,要求唐某删除照片,消 除对自己的影响,可和吴某出 轨的靳某却不干了。

这件事在吴某这里是背叛,而在靳某眼里,她是和吴某光明正大的谈恋爱,然后情不自禁偷尝禁 果而已。
靳某愤然把唐某告上法庭,这时,唐某才知道事情闹大了,他以为自己是伸张正义,没想到触犯了法律,自己就这么晕头转向成了被告。

靳某要求唐某删除,给予自己10000元精神赔偿金,并公开道歉。
可唐某也觉得很委屈,他这么做并非另有所图,不过是觉得吴某女友还被蒙在鼓里很不公平,她有知情权,可能自己的方式方法欠妥,但行为没有错,他把带有吴某面部的照片,发给其女友以外,靳某面部,他都用了马赛克遮挡,而且,他只发给了吴某的女友,也没有进行外泄传播来盈利,更何况,自己拍摄的空间,是他与吴某的房间,并不是吴某的隐私空间,自己何罪之有呢?

只能说,唐某一片好心办了坏事,是法盲一个,偷 拍、散布他人不雅照片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偷 窥、偷 拍、窃 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等。
而法 院的判决,真是让人开怀大笑,法 院要求唐某删除所有照片,同时在朋友圈对靳某公开发布道歉声明,每天一次共15天,同时支付给靳某3500元律师费以及精神赔偿金。
对此,网友有话说:

“本来知道的人不多,连续15天发圈地球人都知道了。”
“首先出 轨这个定义就不对,其次他有什么权利拍照,还传给对方女友,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哥们帮着隐瞒才对,这个做法太不正常了!另有隐情!!!!”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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