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通过讨论分析得出了“当前房价与广大人民群众收入相比确实太高了 ”的结论,但是,房价又必须保持小幅合理上涨 ,很多事情的变化是不以人们善良的愿望为转移的。那么今天我们就要来讨论如何保障中低收入者、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能够比较体面的有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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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房价如何按照人们的善良愿望降到多低,总有一些人因某些个人原因,没有能力购买商品住宅,作为地方政府的职责和目标就是保障低收入者有房居住,全体老百姓居者有其屋。

房产开发商按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发商品住宅出售,政府依法征税,对豪宅、超面积住宅、多套住宅提高税率。地方政府应该用所征税款、所收土地出让金,来大力修建保障性住房,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出售给中低收入者,同时修建廉租房甚至免租房供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或困难群体居住。当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足够多时,以市场价购买商品房的人就少了,按市场供求关系原理就可知道,商品房的市场价自然就降下来了,

有些年轻人,他们经过努力具备了一定的经济能力,想改善居住条件,就会退出保障性住房,购入市场价商品房,这样社会就进入良性动态循环,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这时房地产市场也活跃了,所修建的房产数量也大大增加了,上下游28个产业也就被同步带动了。

该由市场运作的归市场运作,该由政府承担的由政府承担,各做其事,各司其责。如果能真正这样做,一千多年前白居易无法实现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局面,今天我们伟大的国家就一定能实现、一定会实现!

愿我们伟大祖国繁荣昌盛!愿咱们老百姓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