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茂名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茂名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部署以及省长专题会关于促消费和助企纾困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促进全市消费市场持续恢复,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扩大居民消费,结合茂名工作实际,制订如下促消费系列措施。

一、促消费系列活动

(一)大力支持汽车消费。组织开展各种规模的汽车综合展销活动。各地要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并优先安排活动档期。由市级财政支持市商务局组织1-2场次全市性车展活动。开展农村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探索,开拓乡镇汽车市场。对在我市登记注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茂名号牌非营运小汽车,2023年内办理报废手续并在2023年12月31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的,凭有资质回收企业开具的汽车报废回收证明和新车购车发票由市级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小型汽车每辆补助2500元,并与国家、省汽车促消补贴政策叠加。(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开展加油与“茂货”联动促销活动。鼓励加油站直营便利店及其网上商城上架“茂货”,结合“建行车主,消费油礼”活动,对单次加油满200元的消费者发放满100减30元非油品消费券1张,用于在加油站直营便利店购买符合条件的“茂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三)组织开展“新一轮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购置补贴”活动。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最高按照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且不超过500元;同时,鼓励家电销售商积极开展优惠让利活动,对消费者在茂名辖区内家电销售企业以旧换新一次性给予销售价格一定比例补贴;鼓励家电销售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展联合促销。在2023年一季度,利用建行生活平台投放数十万张优惠券,总投入超15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鼓励开展各类购物节、美食节等大型综合促消费活动。春节期间举办各类活动4场以上。鼓励各行业协会整合各方资源,举办餐饮、汽车、房产、电商、文旅等线上线下促销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的形式,通过媒体发布会、茂名特色行业品牌联展,结合开展伊春特产展销、汽车展销、婚庆产品展销、灯光节、音乐会、美食嘉年华等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五)大力支持电商发展。节庆期间开展“茂货网上行”专题活动,打造永不落幕的云端博览会,把茂名特色农产品在平台上一站式展示、推介、销售,扩大“茂货”知名度。整合茂名市及伊春市的优质林农特产、花卉、特色手工艺品等特色年货,依托品牌展,打造O2O庙会街专场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六)全力打响“高凉菜”品牌。开展“十道必点高凉名菜”后续的“十大高凉菜名店”评选活动,形成10*10的宣传矩阵,持续扩大高凉菜宣传效应。联动知名媒体,利用多种宣传媒介渠道,深挖高凉菜本地文化,讲好高凉菜故事,持续提升高凉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各地按传统习俗举办高凉菜特色宴席,开展舞狮、飘色、木偶戏等民间艺术表演文化活动,加强高凉菜宣传。(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七)打造“YEAH茂名·夜精彩”茂名夜消费活动品牌。挖掘我市夜经济潜力,提振夜经济消费动力。在东汇城、茂名印象汇、南越文创街、籺村等地标、商圈以及各县级城区夜间消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深夜食堂美食节、灯光节、公益表演等夜间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八)大力发展文旅消费。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各地各景区、酒店推出经典“联游套票”,发布“市区一天、海边一天、山里一天”茂名三天游路线,让“茂名人游茂名”热起来、火起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结合乡村振兴,鼓励户外露营旅游休闲消费,提升文化消费品质,推动文化消费提档升级。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推出景点门票减免、酒店住宿优惠、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促销等政策,提升文化消费便利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九)支持企业开展户外促销活动。支持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支持餐饮、商场超市等主体在指定时间及经营场所规划线内按要求开展摆设,搭建促销活动场地,鼓励夜间延时经营,接受城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在固定经营场所、街区,支持经审批后设置临时摊档和主题展销。(牵头单位: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

(十)打造地标商圈(示范街)。以东汇城获批省特色商圈为契机,在茂南、电白和各地重点打造若干个本地特色商圈(示范街)。推动茂名1959文创街、籺村、新福食街等节点的整体连片打造,升级茂名消费新地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创新传播方式,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全力提高群众消费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十二)落实责任协同联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抓好贯彻落实,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文件规定的各项措施由相关牵头单位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茂名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