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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近,桂林很多地方都有杀猪宰羊迎新年的习惯,不仅可以自家吃,也可以卖了补贴家用。可是,近来却有人因此被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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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完猪觉得吃不完

到市场售卖后被罚10万元

事情发生在吉林,当地一位农民因为家里杀了一头大肥猪之后,因为觉得自己吃不完,就想着卖一些猪肉,可以贴补一下家用。于是,就到市场售卖,结果卖了1.2斤的猪肉,最终获利0.58元。这位老农民万万没有想到,就是因为这0.58元,让自己被罚款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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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根据当时的情况,这位老农民属于私自屠宰生猪,而且没有经过检疫,也没有各种销售证件,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所有对外销售的猪肉,必须要在有资质的屠宰场宰杀,并且检验检疫手续完备。“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于10-15万元罚款。”的规定,对这位老农民处以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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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均在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对于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有关部门一直都是予以严厉打击的,但类似新闻近年来仍持续不断:

△2019年10月,广西一男子在同村人家里收购了一头生猪,在家里宰杀之后把多余的肉拿到市场去卖,被罚款10万元。

△2019年11月,贵州遵义一男子因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私自宰杀一头猪,被罚1.9万元,并没收未出售的猪肉和屠宰工具。

为切实保障2023年春节期间猪肉产品质量安全,1月7日,湖北省公安厅联合农业农村厅举行全省依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仪式,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8日,贵州省从江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前往洛贯开发区开展打击无检疫手续的猪肉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打击夜间私屠乱宰,检查检疫票据真伪,制止无证猪肉在市场流通,保障市民餐桌安全,切实保障猪肉品质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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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全省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压实畜禽屠宰主体责任,严查重处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统筹抓好畜禽屠宰安全生产,严格清理不合规畜禽屠宰企业,确保重大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杀年猪违法吗

法律明确!

第一种情况:

家在农村的张三杀了一头猪,请了亲朋好友搓了一顿,走的时候还给每人送了一块肉,这违法不违法?

答案是:不违法。

第二种情况:

第二天张三看家里的猪肉还很多,自个儿吃不完,索性呢就拿到镇上的集市上卖了,这违法不违法?

答案是: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相关法律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看了这则新闻,有网友感觉这样很奇怪与不合理。不过,更多网友是充满疑问。也有网友称,既然有此规定,就该多做宣传,而不是出问题就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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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家今年杀年猪了没?对于自家杀猪违法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到评论区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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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编辑丨桂林人知道桂林事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