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纪委监委对6起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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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响水镇刘小窝堡村党支部原书记姜百林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2012年,姜百林任刘小窝堡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获悉长伊公路工程规划消息,为图日后征地拆迁补偿获利,利用职权便利开具虚假证明,以子女名义违规获取宅基地并建设房屋。2019年,通过该住房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245.5万元。2021年12月,姜百林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榆树市闵家镇娄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洪阁违规发包土地问题。2021年8月至12月,王洪阁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有关规定,将本村29.6公顷机动地等超期发包,共收取承包费80.6万元。2022年6月,王洪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九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征收工作二室原主任李艳伟滥用职权违规发放征地补偿款问题。2017年至2018年,李艳伟在负责卡伦街道魏家村和双泉村征地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主动索要或非法收受村民于某某等人好处费27万元,违规为于某某等人发放征地补偿款51.6万元。李艳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李艳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双阳区云山街道于家村村委会委员赵洪波漠视群众诉求问题。2019年以来,赵洪波对本村村民张某某多次递交的低保申请漠然视之,私自留存申请材料,致使张某某低保申请久未获批。2022年7月,赵洪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安县新农乡西窝堡村党总支书记杨胜富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问题。2021年10月,杨胜富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严不实,村内道路两侧生活垃圾遍地,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县、乡两级检查组下达整改意见后,仍未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杨胜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宽城区柳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王金利违规聘用人员、发放补助等问题。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王金利违规聘任其妹妹王某某到柳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并为其发放工资、补助6.98万元;2022年3月至4月,为单位职工违规发放补助、报销加油费等,共计5.3万元。2022年8月,王金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工资、补助已退回。

通报指出,基层党员干部身处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米”,肩负承上启下重要职责,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有的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法律意识淡薄、自律自制能力缺乏,有的违规处置集体“三资”、贪污侵占,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以职谋利,有的漠视群众诉求、玩忽职守,有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通报曝光的典型问题,均发生在或延续到党的十九大之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基础。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彰显了市委坚定不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决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论述,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坚持不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作风正派,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形象,切实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基层治理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重拳整治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做实监督职责,监督政策落地、资金运行、项目实施,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行为,坚决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现象作斗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以基层监督工作实效,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