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月1日

池州市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通告》之后,

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

相继发布通告,

决定今年本县(区)关于烟花爆竹

禁放时间和范围等政策措施保持不变。

部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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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

今年春节,东至县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日前,《东至县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公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行业。

《办法》指出,该办法适用于县城主城区:东至尧渡老河及水厂至滴水岩路以及梅城村东门桥、周村河(环城东路),南至东山撇洪沟及城南车站,西至大景高速河西段,北至赤头桥;大渡口镇集镇区:东至大桥村跨江高速桥,南至新安江路,西至西马路(含西马路以西已建成小区),北至长江岸线;大渡口经开区:东至仙寓山路,南至济广高速,西至大桥村跨江高速桥,北至长江岸线。

《办法》规定:县城主城区、大渡口镇集镇区、大渡口经开区内全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婚庆、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经营管理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办法》明确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法律责任,并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能够提供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首位举报人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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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

2023年春节将至,为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今年石台县关于烟花爆竹禁放时间和范围等政策措施保持不变。

一、禁放区域

东:至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南:沿G237线至唐田街大桥;

西南:至和平社区南山组;

西北:沿G530线至交警测速卡口;

北:沿G237线至县生活垃圾处置场。

二、禁放场所

禁放区域外,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5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学校(含幼儿园)、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文化馆、商场、影剧院;

(六)林地、公园、绿地、苗圃;

(七)房屋室内及其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八)党政机关办公场所,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

(九)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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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

2023年春节将至,为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今年青阳县关于烟花爆竹禁放时间和范围等政策措施保持不变。

一、禁放区域

东:至合铜黄高速(青阳高速路口-新中村窝里江组高速人行天桥)

南:至新中村窝里江组高速人行天桥沿村路-东外环桥-芙蓉大道

西:至环城西路

北:至G318(青阳高速路口-红旗路口红绿灯)

上述四至范围含沿路两侧临路居民住宅、小区、经营场所、单位、绿地等(具体见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青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二、禁放场所

禁放区域外,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区;

(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八)风景名胜区、公园;

(九)山林、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一)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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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山风景区

为了保障风景区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九华山风景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一、禁放区域

九华山风景区全域(九华镇、九华乡)

二、禁放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

来源 |今日东至、石台融媒、青阳公安在线、 灵秀九华 幸福小镇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