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比较火的话题映入眼帘,多平台对刑满释放人员励志变网红的事情做出了回应。到底对这些人能不能当网红大家也进行了一番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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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者都知道我对刑满释放人员是比较宽容的,也一直认为要给他们一定的机会,这样才能重新做人,重新被社会接受。甚至我还认为要将政审放宽到只检验一代之上,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国家留住人才。

但是现在一些视频平台之前都对刑满释放人员自我炒作投入了巨大的流量。以至于一个个纹身、相貌凶恶的刑满释放人员成了网红,不仅赚到了原来一辈子难以赚到的钱,更让很多年轻人以为犯罪无所谓,犯了罪,进去了,出来以后当网红,可以赚更多的钱,这样的导向已经丧失了底线。

甚至一些因为师德而被电视电影等平台下架声讨,也因为走上了视频直播平台再度“翻红”,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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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有前科的人,痛改前非,遵纪守法,通过自己的勤劳努力,去改变自己,这是值得鼓励的,也是值得尊敬的,不应该一棍子打死。但是前科也要分类的,如果是一些经济犯好一些,那些什么涉及严重犯罪、贩卖人口……这种的能让他们直播么?简直贻笑大方。

伴随着多平台对刑释人员变励志网红的“严正回应”,刑释人员能不能当网红的争论正式进入舆论视野。实际上,平台方面已经讲得很清楚,只要是“炫耀犯罪”,不限于服刑经历、监狱往事等自述炒作,都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打击。尤其对于拿“刑满释放”当噱头进行不当营销的行为,必须要零容忍的。

不是歧视刑满释放人员,如果真的是改过自新了,那你就老老实实的活着,创业也行。但是你不能拿你是刑满释放人员这个来炒作,这种是不可接受的。拿自己的污点来黑红炒作,有违公序良俗,有损社会价值观。其实,立志做网红可以,但如果他不是自己主动宣传自己是刑满释放人员来博眼球,个人觉得没什么不妥。可是大多数都是渲染自己如何进去的,进去的生活咋样咋样,有些更可恨还是笑着介绍。这是正能量吗?平台难道不应该为此担责么?

用通俗的话讲:好人干一件坏事大家都觉得这人真坏,恶贯满盈坏事做尽的干了一件好事,大家都觉得好感动!如果这样成为风气就很悲哀了。就像有人说的,无论是消费人们对于他们重新改过的同情,还是对于狱中生活的好奇,都已经超出了底线,并不值得提倡。尤其是刑释人员出狱后自述如何犯罪,传授技巧,引发关注,然后走上带货之路,让人感觉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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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人说,刑满释放人员把“释放证明”当成网红之路的文凭。此举不加禁止将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当网红,您不搏眼球,甚至不提过去,能成为网红是真改过自新,对外炫耀犯罪,是真心改过么?

看看现在短视频直播平台的内容,一堆纹身壮汉进行着各种剧本,什么打架、辱骂、失踪,演得毫发毕现。而观看者数十万计,平台就没考虑过影响么?更有甚者,还将其中明显的流氓恶霸模样的网红授予什么平台十大红人,十大正能量的奖项。用宋小宝的话就是“玩哪?”

无奈的是,励志这两个字的含义,现在更多的是停留在互联网上,很讽刺,通过假惺惺,卖惨迅速涨粉,达到带货赚钱的目的,这就是励志背后的真相。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那个偷电瓶的说“打工是不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打工,只有偷电瓶才能满足我现在的生活。”于是窃格瓦拉现在早就成为了网红,据说手底下已经开了公司。呵呵,本本分分过日子的每天在为一日三餐发愁,不务正业的反而成为人上人。你会怎么想这种事情,这事再掘自己的根子啊。

不是所有错误都值得被原谅,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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