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评:公安部A级通缉犯被判死刑!两次作案杀害3人

2023年1月16日,记者从四川内江警方获悉,公安部A级通缉令恶性杀人犯张某已被判处死刑,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此之前的2014年和2019年,张某在内江两次作案,杀害三人。2021年初,张某在广东落网。(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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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极其残忍,摘除器官,身首异处!

2014年3月20日,内江市某老旧小区内的居民房里出现了两具死状极其惨烈的尸体,两名受害人是一对夫妻,他们分别躺在不同卧室的床铺上,头部与身体已然分离,甚至连身体上的部分器官都被残忍摘除。

而这一恶性杀人案件,正是张某所犯下的。

在此案中,张某毫无疑问构成故意杀人罪,他残忍地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使人的肌体失去正常功能,让二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该案中,张某显然属于情节较重的情形。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案件,如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行凶对象的杀人行为应当予以“严惩”,不仅如此,造成两人以上死亡结果的也应当被视为“情节严重”。

反观本案,张某不仅无缘由地残忍杀害两人,甚至还对尸体实施了残忍的“凌辱”。由此可见,他不仅是想夺人性命,更是想满足自己内心的杀戮欲望。因此,张某在量刑上应当属于“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档。

再犯:抢劫、杀害、奸尸,村民几度不敢出门!

2019年11月7日,五年过后,同样是在内江市,张某先对被害人谢某某实施了抢劫,并将其杀害。不仅如此,他还丧心病狂地实施了奸尸行为,最后才将尸体抛入化粪池,试图掩盖犯罪痕迹。该案轰动一时,当地不少村民一度在夜间闭门不出。

在此案中,张某的行为毫无疑问构成犯罪,但具体构成何种犯罪还应当依照不同的情况而定,笔者试分析如下。

构成抢劫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单构成抢劫罪和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于,杀人行为是否发生在抢劫过程中、杀人行为是否与抢劫行为有着内在联系。也就是说,如果张某在抢劫过程中遭遇被害人的强烈反抗,其为取得财物而将被害人杀害,则仅构成抢劫罪,附加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但如果张某已经通过抢劫获得了被害人的财物,而因其他原因(如害怕被人认出等)萌生了杀人想法,则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

奸淫尸体是否构成犯罪?

强奸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自主权,但已经失去生命的尸体并不具备性自主权,故而无法构成强奸罪。在司法实践中,针对尸体的侮辱(如损毁、猥亵等)一般情况下构成侮辱尸体罪,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与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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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两次作案、杀害三人,手段残忍,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极大,被判处死刑并不令人意外。死刑判决下达后,经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即可行刑,等待张某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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