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两期我们讨论了:
1、当前的房价与普通老百姓的收入相比,确实太高了。
2、房价需要保持小幅合理上涨 。
今天我们讨论第三点:
包括房价在内,很多事情的变化是不以人们善良的愿望为转移的。
我们老百姓总是希望收入高高的、房价低低的,但收入和劳动生产率、劳动创造量有关,房价和综合成本有关。从新中国建立到住房改革前的四十余年的时间里房价为零,不要钱免费分房,但是由于供给很少,人们很少能分到房或仅能分到很少的一点点面积的简易房。世界上没有工资特别高、房价特别低,不辛苦努力就可以人人住大房子的理想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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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九十年代,职工住房改革启动,推进住房商品化,允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开发商品住宅出售。九十年代初期的93年,上面提到的二十二个准一线城市、二线城市房价都不到1000元/平方米,就是北上广深也不到2000元/平方米。那时大家一致认为房价太高,只有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买得起房,痛斥开发商仅为富人服务。

房价在波动中,涨涨跌跌,跌跌涨涨,来到现在的20000余元/平方米,28年上涨了20余倍。93年平均工资约250元/月,4个月工资可以买一平方米,2021年平均工资在6800元/月,3个月工资可以买一平方米。房价绝对数是上涨了20余倍,但相对于平均工资却下降了25%。当然,经济发展了,我们为什么不能一个月工资买一平方米、二平方米、三平方米呢?这是我们美好的目标,我们坚信一定能实现,但不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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