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爱人2》的第十一期中,聊到了分手后与前任的家人的关系和相处方式。
易立竞认为分开时间长了的话,对前任家人的称呼应该改过来。
孙怡说,自己离婚后,依旧叫前夫的爸妈为爸妈。
沈奕斐也觉得,跟前任家人的关系跟现任无关,跟前任的现任也无关。
那么他们的看法谁对谁错?你又是如何面对跟前任家人的关系的呢?
一分开就要改口保持距离和分寸吗?
还是应该考虑到前任和自己的现任有什么感受呢?
勿染说:
要是恋爱分手后,跟前任的家人多半没什么关系。
因为有些情侣相恋后还没来得及见家长就分手了。
抑或是见过家长,但是也没什么多的来往,分手后肯定也就不来往了。
但是婚姻不一样。
离婚后,若是还有孩子,那还得跟前夫前妻有持续的来往。
因为要见孩子,就得碰碰面。
跟对方的家人也得见面,孩子总不能改口不叫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吧。
所以自己可能也会跟着孩子一起像从前一样叫爸妈……
这个可以理解,自己若是心正,没啥多余的不应该的想法,就没啥问题。
但是一旦结过婚的关系、两个人即使没有孩子,跟前任的家人也会比较熟悉了。
离婚后,可能还会持续来往,毕竟相处久了,多少都有点感情。
不过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比如自己和前任都有了现任、却还要跟前任的家人来往,可能就不太好了。
若是有孩子,那是没办法,毕竟血脉牵扯不容易断。
若是没有孩子,还要跟前任的家人牵扯,那就缺了些分寸感。
容易惹得前任的现任不舒服、甚至直接产生冲突矛盾。
自己的现任可能也一样会计较这种依旧亲热的来往。
所以主要还是看彼此的现任是什么心理,什么性格,什么格局。
总是惹得人家心里不舒服,搞得他(她)现在的伴侣跟前任才像一家人,自己就像个外人,那自然会难过,甚至会因此上升到吵架打斗。
所以离婚后,称呼还是应该改过来。
除非你的前任没有再恋爱或结婚,他的父母对你又还认同或挂念。
要是本来就不喜欢你,离婚又闹了不愉快,那么以后别说称呼要改过来,见面的次数也要减少才行。
至于说是“跟现任没关系”这种话,多少就有点不在乎他人感受的意思了。
有了现任,自然得尊重对方的意见,得考虑对方的感受。
若是自己跟前任的家人来往密切还关系很好,现任多半也会心里不平衡。
或是很难过、觉得自己这个后来者显得太多余……
所以现任的感受是肯定要管要顾的,若是不管不顾,只能说明你更在意前任和他的家人。
这样对现任不公平,是一种不够尊重和不礼貌。
因此离婚后,能改过来的口一定要及时改过来。
能不来往也就不要频繁或理所当然地来往。
这样才能跟现任好好过日子、且不蹈覆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