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多处记载孔子强调务必尊重客观事实、力戒主观臆测的言论,如:“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子路章》) 孔子又一再告诫人们,对于文献、历史知识,绝对不能凭主观臆断,而应该“多闻”“多见”“多识”,虚心、广泛地学习,经过慎重选择,再加以肯定,对于不明白的东西,则先予以保留,他说:“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述而章》) 又说:“多闻阙疑,慎言其余。”(《为政章》)

此后诸多名家、名作均高度重视体会孔子这种尊重客观史实、摒弃主观臆测的历史思想,并一再加以阐释。如解释《春秋经》的《榖梁传》作者一再强调: “《春秋》之义,信以传信,疑以传疑。”“《春秋》著以传著,疑以传疑。”司马迁通过殚精竭虑撰著其杰作《史记》和深入研究孔子的言论,对孔子修成《春秋》、编次《尚书》中贯穿的历史观点和治史原则体会尤为深刻,在《史记》三代世表中予以高度推崇:“故疑则传疑,盖其慎也。”于是,在中国史学史上凡是有修养、有责任感的史家都把“信以传信、疑以传疑”作为共尊的圭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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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史”概念的明确提出,是《春秋公羊传》的贡献。《公羊传》昭公十二年载:“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伯于阳者何? 公子阳生也。子曰: 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 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 如尔所不知何? 《春秋》之信史也,其序则齐桓、晋文,其会则主会者为之也,其词则丘有罪焉尔。(何休注: 丘,孔子名。其贬绝讥刺文辞有所失者,是丘之罪。圣人德盛尚谦,故自名尔。) ”《公羊传》作者特别强调两项。

一是,孔子修《春秋》,此年所据鲁史原文记云: “纳北燕伯于阳”。孔子当年已23岁,对这一事件是亲自历见者,故明知这段文字记载有误,依史实本是北燕公子阳生。因为孔子要贯彻“信以传信,疑以传疑”的原则,因而他对鲁史原文不作迳改,宁可保留其可疑的原句,但他在解释中则一定要明确指出史文的失误,讲出确切的史实。

孔子借回答“在侧者”所提出“何以不革”的疑问,将不能随意改动的道理讲得很明白: 假如遇到你并不明白的地方,那你又该怎么办? 其寓意即是: 如果依照主观臆测加以杜撰,史书还能取信于人吗? 《春秋公羊解诂》作者何休对孔子的观点有精深的理解,故解释说: “如犹奈也。犹说: 乃女所不知何? 宁可强妄億(同臆) 措?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二是,孔子还认为,信史的标准,不仅必须做到史实准确,文词恰当,尤其重要的是必须具备高明的史识。

《公羊传》所讲“信史”,依据的是孔子讲解《春秋》时的原话,概念提炼得很明确,不但在中国史学史上具有权威的意义,而且又因其内涵丰富,展示出中华文化独特光彩,因此无疑又是对世界文化智慧宝库的出色贡献! 从此,“信史”的原则就为历代有识史家确立了准绳,著史首先要求达到史实准确可靠,力戒主观偏见,符合这一根本要求之后,讲求体裁、体例、文字表述等项,才更有意义。

历代优秀史家都以“信史”作为自觉追求的目标,形成一种优良传统,这对于中国史学的发展关系至大! 直至 20 世纪初年,著名史学家梁启超大力倡导对旧史的改造,他一方面严肃地批评旧史专为帝王将相服务的种种积弊,其中也包括对所谓“《春秋》笔法”予以主观定夺的弊病进行分析针砭,另一方面,他又热情地表彰古代史家自觉追求著成信史的优良传统,并且明确提出“有信史然后有良史”的论断:

“吾侪有志于史学者,均不可不以此自勉,务将鉴空衡平之态度,极忠实以搜集史料,极忠实以叙论之,使恰如其本来。……故吾以为今日作史者,宜于可能的范围内,裁抑其主观而忠实于客观,以史为目的而不以为手段,夫然后有信史,有信史然后有良史也。”

作者:陈其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