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盐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行政执法公示”版块发布的“盐建(房产)罚决字[2022]第2号”处罚决定书披露,盐山瑞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购房未直接打入专用账户被处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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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2020年9月至2022年10月底,盐山瑞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樾熙台二期项目,所售商品房144户的4930.9153万元预售款,不按规定打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近日,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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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近几年,烂尾楼的纠纷越来越多,而造成烂尾楼最直接的原因是开发商转移商品房预售资金,比如在收款的时候,并没有将房款打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资金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开发商将购房款挪作他用,防止建设项目因资金短缺而烂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收取的购房款均须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如果开发商未将购房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涉案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可以暂停办理项目网签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