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要求,网易号平台将持续针对假冒仿冒媒体、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强网易号账号规范管理,维护清朗健康的网络环境。

以下为本次发布帐号信息规则监管重点:

1、禁止假冒、仿冒、捏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的。如“自媒体-个人”帐号名称为“中国XX”“XX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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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假冒、仿冒、捏造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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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禁止假冒、仿冒、捏造新闻网站、报刊社、广播电视机构、通讯社等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等,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传媒”、“时政”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标识的,或使用第三方品牌名称,包括但不限于节目名称、知名影视作品/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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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号平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要求和平台规则,持续对以上假冒仿冒行为的违规账号进行从严从重处置,切实维护好网上良好传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