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坚信上海警方是公平公正的,合理合法的。对上海警方针对此次事件的定性和处罚并没有意见。那些质疑警方公信力的人醉翁之意不在酒,要么是博出位,要么另有所图,和本次事件并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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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王思聪也不是法盲,事情到了动手的地步,绝对不会是单方面的原因。我们常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就算事件的另一方不是主要过错方,但是其行为或者言语上是否有激发冲突的可能?

我们知道,骂人是属于一种不道德的表现,特殊情况下会犯罪,造成侮辱罪。但是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单纯的言语攻击或者隐晦的诋毁是很难构成犯罪的,更不要说一些骂人不带脏字的话了。

比如:有钱就了不起吗,没有有钱的爹,还不是个废物?请问,这句话是在骂人吗?

如果当作没听见,那么这句话就不是在骂人;你觉得是在说你,他就是在骂你。但是从法律上讲,说这话的人也可以是自言自语,并没有指名道姓,也没有针对的对象,这不是在骂人。

像这样的话,现实生活中其实还有很多,用法律是没有办法定义的。

事情是否像描述的这样简单,还有待进一步确认。迫于舆论的压力,王思聪一方承认是误会对方在偷拍,但并不代表这就是事情的真相。事件当事人的手机或者其它录像设备,还有周围其它的监控设备是否仍在取证目前还不清楚。

如果确认当事人有对王思聪等人的拍摄行为,那么此次事件甚至有可能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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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很多人觉得王思聪会和当事人和解,我个人并不会这么认为。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面子和心理平衡的问题。王思聪或许宁愿花500万的律师费,也不愿意50万和解。至于处罚多少和赔偿多少,这点钱他就更不在意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30多岁应该收收心了,好好地过日子,没事不要瞎折腾。但是王思聪不一样,如果他还想继续“玩”,如果选择和解便是妥协,以后将在圈子里抬不起头的。

那些恶意诋毁王思聪的人,攻击警方公信力的人才是法盲。恶意的带节奏只是在宣泄他们对社会的不满,自卑仇富而已。

支持双方都用法律来解决,一味地选择和解,让越来越多的人忘记了法律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