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名修车工人因年底拿不到1.5万元工资,无奈之下只好住到了老板家中。三天后老板同意支付工资。男子称这1.5万元工资数额是法院判决的,可老板却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自己又不想申请强制执行影响到老板的孩子,是迫不得已而为之的!

一男子是名修车工人,其之前在一家汽车修理厂上班。可老板却无故扣住其工资。事后男子将老板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老板需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劳务合同关系成立,老板拒不支付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法院依法判定修车厂老板需支付男子1.5万元工资。

男子以为法院判决后,老板就会老老实实地把工资结清了。可不曾想,老板败诉后,却还不愿意支付工资。

男子多次讨要未果后,想过申请强制执行,但其在修理厂工作多年与老板的儿子也认识。其怕申请强制执行的话,会影响到老板孩子以后的前途。

男子无奈之下,只好带上衣被住进了老板家中三天时间。其入住后,平时吃睡都在老板的沙发上,没有为难老板的家人,期间还与老板的儿子一起玩。

最终老板同意这两天就把工资支付给男子。男子称等收到工资后,会发一个小红包给老板的儿子过年。

1、有网友表示,完全理解男子的行为,自己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感同身受且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该网友表示,自己的经历却没有男子那么幸运,因为自己要债时,看到老板车子、房子被收了后,一家人挤在20平米的出租屋内,临走时因见对方可怜,还搭上了200元,给老板的女儿发了红包。

也有网友表示,无良老板都这样对待男子了,男子还为老板的儿子考虑,双方的人品高低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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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但还有网友质疑,男子此举是否合法?

首先,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人用自己的双手、汗水工作得来的报酬,老板有义务支付工人工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同时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也就是说,由于法院已经认定双方劳务合同成立,且判定老板有义务15000元工资给男子,那么老板就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

其次,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具体而言,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当事人有义务执行法院的判决,否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就属于犯罪行为,需刑事处罚。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老板有没有能力执行,其本人说的不算。比如说,他现在住的房子比债权人还要好,那么大家认为他有能力执行么?

最后,从情理上讲,我们能够理解男子拿不到工资的心情。但从法律上讲,进入他人住宅被驱离后拒不退出的,确实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老板驱离但男子却仍然不愿意离开,那么男子的行为则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但问题是老板有底气驱离么?

换而言之,只有老板驱离男子仍然为之的情况下,男子才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再说直接点,如果男子知道老板要赶他走,他会不走么、会不申请强制执行么?说白了,老板欠人家血汗钱,没有底气!

综上,老板想解决问题,把该给的工资给人家了,就什么事都没有。当然,男子在老板大吵大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那又另当别论了!

最后,希望所有老板都要谨记一个道理,千万不要用人时把工人当牛使,要给钱时就诸多理由。总而言之,只要你敢这样做,就有你后悔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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