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络上爆料了“王某某”与其同伙三人,当街殴打路人,导致被打者“轻微伤”。

施暴者王某某,经过确认为“首富之子”王撕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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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他的勇气与底气,敢当街殴打他人。

起因,更是可笑,只是“怀疑”对方偷拍自己,发生口角,当街施暴,打完人,四人被警方控制。

给四人分别处以:

“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井处罚款500 元的处罚决定;对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 5日,并处罚款 500 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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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接被拘,相信也不会在昨日登上热搜。

四人被处罚之后,分别提出了行政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复议期间“不限制其行动自由”。

所以,四人没有进班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私下达成和解”的话,王某某可能免予行政处罚。

最新的消息是“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而且,相关律师表示,此次王某某的行为不属于“无事生非”,所以不会按照“寻衅滋事”处理。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律师的解答,可以预判到,王撕葱,此次事件并没有受到处罚。

或许,只能是“破财免灾”。

网传消息称,王撕葱,为这件事花费200万,消息真假有嗲查证。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王撕葱还是王撕葱,在任何时候都能使用“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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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手撕“以岭”,让以岭股价一夜之间跌停,市值蒸发67亿。

王撕葱,也只是社交账号被封禁而已。

日前,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的一则讣告”:川大校友王某同志因重感冒于2022年12月21日7时零7分去世,终年39岁。”

发布的讣告还提到,“王某同志临终前,还坚持发朋友圈,晒清瘟胶囊,去世前手里还握着该药”等信息。”

不久,该网友就收到了律师函;

律师函称,网友的行为:

“对委托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误导了不明真相的网民和消费者,损害了委托人的良好品牌形象,降低了委托人的社会评价,贬损了委托人的良好商誉,给委托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以岭”方要网友删除相关侵权言论、消除不良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不少于90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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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该网友发文称:

“今天很高兴收到了某清瘟生产商以"以岭”的律师函,该函行文规范、叙事清楚、很有修养、充满善意……但是,该函对我的劝告、批评和要求,我有点不明白和不服。”

该网友还表示,要在WB求意见,以民意调查形式,以此决定是否道歉。

这两件事,堆叠在一起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

我是文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