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后悔,但不能反悔,亲笔签的调解书想要推翻,几乎不可能。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也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公司不履行调解书的承诺,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什么调解书签了不能反悔呢?这里有两个基本的法律原则:

一、一事不再理原则

所谓一事不再理,就是同一件事,或者同一个诉求,其结果生效后,不会再次审理。有人可能会问,我国的劳动仲裁不是实行一裁两审(先劳动仲裁,对结果不服申请一审,还不服申请二审)吗?怎么又一事不再理了呢?

因为调解是一种结案方式,而调解书正是调解结案的最终成果,在调解书上签字意味着一场争议已告终结。或者大家可以简单地理解成仲裁调解等于二审裁决。

二、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守信既是一项法律基本原则,也是为人的美德,这里不多解释。

仲裁调解是劳资双方在仲裁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共同签字的。在调解时,双方可以锱铢必较,可以权衡得失,可以主动,也可以妥协,但只要有一方不同意,调解就不能成功。可是最后签了字,双方必须信守承诺。

有人可能会说,当时仲裁员一个劲的劝我,律师一个劲的催我,我是在被疲劳轰炸下签字的。

可是最后签字的是我们,没人拿着我们的手签字呀。所以作为成年人,对自己的签字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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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调解后反悔,我的建议是事前多做咨询,要对自身的权益以及手头的证据有充分地认识。

每次辅导到调解阶段,我都会和当事人讲,这一二三点是你的权益,这些是我们的证据,前两点有很大把握,第三点是可以做妥协的。一定要想好自己退让的底线,到了这条线不管别人怎么劝你一定要寸步不让,不然事后大概率会后悔。

如果大家有劳动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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