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二建未能清偿1.16亿元到期银行债务的事刚解决,南通三建又出问题,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令人颇为意外的是,南通三建涉及老赖行为的案件共有四起,诉讼金额约为136.74万元,最高89.84万元,最低仅2.6万元。

据公告披露,南通三建四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案件详情分别为: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做出执行依据:南通三建需于2022年5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天津宇龙吉安商贸有限公司工程款38.89万元,原告需于南通三建支付38.89万元前,向南通三建开具金额为41.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南通三建逾期未给付,则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万元;如因南通三建逾期给付原告上述款项导致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则南通三建集团有权从原告申请执行款中扣除13%税率差额。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做出执行依据:南通三建尚欠原告王*群劳务费25980元,于2022年8月15日前支付给原告;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5元,由三建于2022年8月15日前支付给原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执行依据:南通三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李*志2020年11月21日至2021年9月2日期间的伤残津贴54117.24元,2021年9月3日起南通三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李*志安排适当工作岗位前,按照原标准(9000元/月×60%)向李*志支付伤残津贴;驳回南通三建其他诉讼请求。

博罗县人民法院做出执行依据:南通三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89.84万元及利息给原告惠州市联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驳回原告惠州市联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南通三建表示,上述案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消除该事项带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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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三建。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南通三建首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2月15日,南通三建发布公告称,公司因经营纠纷存在五项失信行为,涉及金额同样超过百万,其中两起案件因裁判文书尚未送达,义务尚不明确。

公开资料显示,南通三建于1958年在素有建筑之乡的江苏海门创建,2004年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是以建筑施工为主业,集投资、工程管理、运营服务多板块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建筑集团,下辖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40多家。

2022年4月,南通三建曾发布关于联合资信终止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称考虑到业务发展需要,不再委托联合资信对公司继续进行相关的信用评级工作。南通三建当时表示,终止信用评级对公司偿债能力不构成实质性影响,19南通三建MTN001已展期至2023年3月22日兑付,未形成违约。

该公告同时披露,鉴于目前所处困境,在南通市市政府的支持下,南通三建已组建金融机构债权委员会,拟进行债务重组。

据南通三建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信息披露公告,截至2022年9月末,南通三建资产总额为323.61亿元,负债243.12亿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31.7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43%,净利润由正转负,从盈利7.76亿元到亏损3.60亿元。

来源:湘财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