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这两天广州一辆宝马在天河路发生零人的交通事故,已经造成5死13伤,肇事的司机只有22岁,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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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个涉事司机有可能会涉嫌哪些罪名?当然这个问题呢,有一些律师,有一些法律专家也在说,当然这个交通事故由于情节不妥的人,可能涉嫌的罪名当哪些责任不一样,主要要看具体情况。比方说有些专家就表示
第一种情况如果存在毒驾、醉驾、报复社会等情形,用车辆撞击不特定的对象,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是从这个22岁的小伙子的具体情况看,不太清是否有这种毒驾、醉驾,报复社会等,因为他撞了人之后还倒车,又撞另外一群人,还摇下车窗往外边撒钱,你说他是醉驾,你说他报复社会还撒钱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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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种,如果是出于报仇的目的,开车撞击某个和某几个特定群体,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这个我个人呢,还是有一点看法,他报仇对象是谁?他肯定不是这几个等红绿灯的行为的,我个人觉得。有一点是无特定伤害对象,他想撞死就所以不好说,但是他不叫报仇,是否叫个人遇到一些事情想不通,反正我就撞人,也有这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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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情况,这个这事司机是否有可能有精神疾病,如果不能够辨认控制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经过鉴定拒说不负刑事责任,当然他的监护人会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可能性也很小,因为这个22岁小伙子是在他父亲的店里边打工的,而且开车之前还给他父亲本来要约好一起出去的,这种可能性也很小,但是我们看到律师的表示里面最高可以处死刑,有这样一个情况,毕竟。后果太严重了。
所以22岁的小伙子,你这一撞可毁了很多人呢,包括你自己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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