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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现代人与宗教》

作者:齐美尔

译者:曹卫东等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生命超出动物水平向着精神水平进步,以及精神水平向着文化水平进步,一个内在的矛盾便出现了。全部文化史就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历史。一旦生命产生出它用以表现和认识自己的某种形式时,这便是文化:亦即艺术作品、宗教作品、科学作品、技术作品、法律作品,以及无数其他的作品。这些形式蕴含生命之流并供给它以内容和形式、自由和秩序。尽管这些形式是从生命过程中产生的,但由于它们的独特关系,它们并不具有生命的永不停歇的节奏、升与沉、永恒的新生、不断分化和重新统一。这些形式是富有创造力的生命的框架,尽管生命很快就会高于这些框架。框架也应该给富有模仿性的生命以安身之所,因为,归根结底生命没有任何余地可留。框架一旦获得了自己固定的同一性、逻辑性和合法性,这个新的严密组织就不可避免地使它们同创造它们并使之获得独立的精神动力保持一定的距离。

文化之所以有历史,其终极原因就在这里。只要生命成为精神的东西,并不停地创造着自我封闭,并要求永恒的形式,这些形式同生命就是不可分割的;没有形式,生命便不成其为生命。尽管如此,如果听任生命自流,它就会不停地向前流动;它的永不停歇的节奏同持续不变的任何特殊形式正好相反。每一种文化形式一经创造出来,便在各种不同程度上成为生命力量的磨难。一种形式一旦得到充分发展,另一种形式便立即开始形成;经过一段或长或短的斗争之后,它必然会取前者而代之。

历史作为一种以经验为依据的科学,涉及文化形式的变化,旨在发现各种特殊情况下的真正的媒介和变化的原因。但是,我们也能在工作中发现更为深人的过程。正如我们所说,生命只能以特殊形式表现自己;然而,由于它本质上是永不停歇的,所以它永远不停地同自己的产物进行斗争,这一点是不变的,不以它自己为转移。这个过程表明旧形式为新形式所取代。这种文化内容,甚至整个文化风格的持续不断的变化是生命无限丰富的标志。与此同时,它也标志着生命的无穷流动和生命所赖以延续的形式的客观有效性和真实性这两者之间的矛盾。生命总是持续不断地在死亡与复活——复活与死亡之同运动着。

文化过程的这个特点首先在经济变化中被注意到。每个时代的经济力量都发展了适合其本性的生产方式。奴隶制经济、中世纪行会体制、农业劳动的所有制模式一一所有这些,在它们形成之时都充分表现了它们那个时代的愿望和能力。虽然这些制度限制着经济力量的扩大和发展,但经济力量仍然在它们自己的规范和界限以内发展着。这些经济力量通过逐渐爆发的革命,常常及时突破那些束缚它们的形式的枷锁,并以一种更为合适的生产方式来取代它们。然而,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却并不需要有一种束缚自己的力量。生命自身,在其经济范围以内——由于有其前进的动力和愿望,有内在的变化和变异一一总是为这个运动提供原动力。这样的生命是无形式的,然而又总是不停地为它自己生产形式。

可是,每种形式一经出现,就立即要求有一种超越历史阶段和摆脱生命律动的效力。由于这个原因,生命同形式总是处于一种潜在的对抗之中。这种紧张关 系很快就在各个领域内表现出来;并终于发展成为一种综合的文化危机。因此,生命便把“这样种形式”理解为一种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东西。生命不仅喜欢使这种或那种形式变为无用,而且喜欢构成“如此这般”的种种形式;它还直接吸收这种那种形式使其气势磅礴地奔流向前,正如它刚从生命的源泉喷涌而出,直至全部认识、价值和形式都被归结为生命的直接表现形式,这才停止。

当前,我们正经历着一个历时久远的斗争的新阶段——不是充满生命的当代形式反对毫无生命的旧形式的斗争,而是生命反对本身形式或形式原则的斗争。如果道学家、反动分子以及对于风格非常敏感的人们抱怨的是现代生命中“缺乏形式”的话,那么他们是完全正确的。然而他们却并不理解,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不仅是脱离传统形式因而属于否定的、消极的、即将死亡的东西,而且同时还是一种对手主动约束着形式的生命的完全积极的倾向。既然这个斗争在范围和强度上都不允许集中在新形式的创造上,因此便把非做不可的事情装成是出于好心好意,并且仅仅是因为它们是形式就坚决要求同形式进行斗争。这种情况仅仅在某一时代才有可能,因为在那里,文化形式可以被设想成是一块贫瘠的土地,它虽然生产了一切能生长的东西,可它还是完全被它以前丰富的物产掩盖掉了。

这类事情的确在 18世纪发生过,并且经历了较长的一个时期,即从17世纪英国的启蒙运动时期起到法国大革命时期并在这些革命的后面有一种几乎全新的理想:个性解放。理性运用于生活、人类向着幸福和完美发展。新的文化形式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容易发展起来一一它们几乎就像不知什么原因就准备好了——并且给人类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安全感。

当生命以全部可能的表现形式鼓动反对任何固定的形式时,新形式反对旧形式的斗争并不产生我们今天所了解的那种文化压力。生命这个概念,几十年以前就成为对世界进行哲学解释的要素,这就给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方便。为了把这一现象放到观念发展中加以考察,我不得不离题远一点。在每一个重要的文化时代,人们都可以发现一种精神由之发生并与之相适应的核心观念。每一种核心观念都会无休无止地被修改、被搅乱和受到反对。然而它却始终代表着这个时代的“神秘的存在”。在每一个时代,凡是在实在的最完美的存在、最绝对最超验的状态,与最高价值以及对我们和世界所提出的最绝对的要求相联系之处,都有核心观念。随之而来的必然是一个逻辑上的矛盾。无条件真实的任何东西,都不再要求实现。人们也显然不会说:现存的最不受怀疑的存在才应当存在。具有终极性的尽善尽 美的世界观和这种概念上的困难并无关系。无论它们在哪里使人犯错误,人们都可以在其他方面相反的内在关系和道德义务相联结之处有把握地找出各自世界观的真正的核心观念。

本文为北大公共传播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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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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