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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

打击罪犯 / 提高意识 /保护自我

近日,华龙区法院快审、快结首例养老诈骗案,此案是濮阳市两级法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审理的涉养老诈骗第一案。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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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宋某三人在濮阳市注册成立公司,雇佣职业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从集散批发市场购入廉价普通工艺品、字画,将其包装成所谓的珍贵“藏品”,通过电话邀约、发放传单、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向老年客户谎称其升值空间巨大,并虚假承诺“藏品”升值后公司可以代卖、联系拍卖会,帮客户卖出赚取差价,引诱缺乏收藏品专业知识的老年人高价购买。

该公司共骗取老人养老钱40万余元后销声匿迹。

法 院 判 决

华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老年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又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期。

法官提醒

养老诈骗犯罪花样繁多,老年群体要增强防骗意识,不要被优惠返利等因素诱惑,遇事和子女多商量。在对藏品缺乏了解情况下,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蛊惑,切实守住“养老钱”。

严厉打击养老诈骗

下一步,华龙区法院将对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加大惩处力度,全力追赃挽损;完善养老诈骗案件工作机制,加强对内、对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持续开展反诈防诈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养老诈骗的良好氛围。

期数丨1162

供稿丨刑 庭 吕 茵

编辑丨政治部 李晨阳

审核丨政治部 赵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