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刘晓燕 北京康信 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 | 布鲁斯
大家在答复审查意见时,有没有出现说明书中无内容可用的情况?
比如,有些说明书看似内容丰富,但是仔细研究后发现,似乎哪部分都不适合添加到说明书中,或者,想添加的内容需要附带添加一些不需要的内容。
对此,在申请文件撰写阶段,我们可以采用说明书的什么撰写策略来减少类似情况发生呢?
一
什么是说明书?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通俗来讲,说明书就是对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解释说明的文件,比如,说明方案的实现流程。
二
说明书包含哪几部分?
通常,说明书包括:标题,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本文主要是针对“具体实施方式”这部分进行展开说明。
三
审查意见答复对于说明书撰写有哪些启示?
首先,考虑增加中位表述、断开步骤之间的关联以及特征之间的关联。
中位表述可以是用来限定包含某些从属权利要求、范围相对更大的技术方案的,其可以是通过功能性限定或者类似的方式进行撰写的(太细的内容暂不讨论)。
对于中位表述,可以以需要将其补充到权利要求书中为目标进行撰写,换句话说,这部分如果是权利要求书中的内容,应该怎么撰写。
对于不同方法权利要求的实施例分开撰写的撰写架构,中位表述可以是在一个从属权利要求所引用的权利要求对应的实施例部分记载的。
也可以是在本从属权利要求对应的实施例部分(比如,开始位置)记载的。
此外,对于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均未提及的内容,如果预测其在审查意见答复时可以作为新特征补入到权利要求中,也可以考虑以需要将其补充到权利要求书中为目标进行撰写。
断开步骤之间的关联以及特征之间的关联是为了避免想要补充权利要求的部分特征在说明书中找不到支持的情况。
断开步骤之间的关联可以通过减少用于描述步骤之间先后顺序、依赖关系的限定内容来实现。
而断开特征之间的关联可以通过不同的部分限定不同的特征来实现。
其次,增加不同套权利要求以及不同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内容可以相互结合的表述。
权利要求书中可能会包含多套权利要求。
比如,发送侧撰写的一套权利要求和接收侧撰写的一套权利要求。
再比如,一套方法权利要求和对应的一套虚拟装置权利要求,不同套权利要求需要有对应的实施例与其对应。
考虑到说明书篇幅的限制(超过30页需要50元/页的超页费),通常前一套权利要求对应的实施例中提到的内容之后会被简写甚至不写。
在审查意见答复时如果进行对应修改,则存在修改超范围的风险。
对此,可以增加不同实施例之间可结合的表述,以便作为增加对应特征的修改依据。
题外话,之前答复欧洲审查意见时审查员指出过并入某一个权利要求(比如,权利要求3)之后,由于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新的独立权利要求与其他从属权利要求(比如,权利要求5)的技术特征结合的方案(比如,权利要求1+3+5的方案),需要删除没有记载结合方案的从属权利要求。
所以增加不同权利要求可结合的表述也可以预防审查员指出类似的问题时,由于不能提供不同从属权利要求可结合的依据而不得不删除部分权利要求的情况。
四
说明书撰写的一些小建议
建议1:具体实施方式的内容的撰写目的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对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进行解释说明,一种是限定权利要求中未提及的内容。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方案,在撰写时需要有清晰的撰写逻辑,先规划好这个实施例甚至这一段需要表达出什么内容之后再撰写。
切忌想到哪写到哪的撰写习惯。
建议2:说明书中也尽量保持术语统一,避免多个词语表达相同意思的情况。
建议3:对每个步骤、每个从属权利要求的实施例可以结合技术交底书的具体场景进行举例说明。
对于权利要求中的上位术语,在进行相关内容的解释时可以使用上位术语。
在所举的例子中,可以使用技术交底书的具体场景中的下位术语。
五
总结
说明书是申请文件的一个重要部分,能够清晰地解释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最基本的要求。
在此基础上,增加支持仅并入从属权利要求中的部分步骤或者部分特征的内容、以及在答复审查意见时可以补充到权利要求中的额外点,来为说明书添点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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