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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主要聚集地,把乡村建设好,才能让亿万农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出部署,近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又强调,要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特别是要加快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提高基础设施完备度,夯实宜居之基。要努力实现乡村水电路气讯和物流等生活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完备,稳步提高农村住房建设质量,不断提升生产生活便利化程度。过去,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滞后,制约了农村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实现提档升级:公路通到了家门口,山货卖出了小山沟,老百姓喝上了放心水,生活环境变好了,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美。要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从村庄的需求与农民的需求出发,把设施建到农民“心坎”上,推动5G、物联网等新基建不断向农村覆盖延伸。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管护标准、监管办法,确保设施管用、能用、好用。

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度,享受幸福之乐。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事项,都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使农民乐在其中,享受幸福生活,激发振兴活力。新时代十年,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逐步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不起病、不敢看病”成为过去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框架建立,实现老有所养。要继续增加农村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继续将财政支出重心向农村教育、养老等重点领域倾斜,加快农村防疫、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让农民享受便利,收获满满的幸福感。

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历史新起点上,踔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方能顺应农民期盼,满足农民需求,让全体农民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奔向幸福美好新生活。(潘兰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