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基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了一批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有力服务全面乡村振兴,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的人民法庭,涌现了一批扎根基层“小法庭”,持正如山、公正司法,谱写为民“大法治”的优秀人民法庭庭长,擦亮一批富有广西特色、体现时代特征、满足群众需要的司法品牌。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全区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评选工作。经组织评选,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推选出合浦县人民法院星岛湖人民法庭庭长张兴桃、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涠洲人民法庭副庭长陆斐然两位庭长参加评选。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将开展网络评选投票活动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两位庭长的别样“枫”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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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桃,女,星岛湖人民法庭庭长,一名扎根田间地头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法官,她心系群众,把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她创新举措,带头改革家事审判模式,以创建法律志愿团队为基点,扑下身子“访民情”,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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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斐然,涠洲人民法庭副庭长。两年来,他坚持做好“人民法官”,办结各类案件1263件,切实守护群众利益;坚持做好“乡村干部”,主动到网格进行走访排查处理诉前调解案件876件;坚持做好“基层开拓者”,抓好生态旅游特色法庭品牌创建,生动践行“两山”理论。
让我们一起感受这位90后人民法庭负责人朝气蓬勃、奋发有力的青年担当!
来源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丨黄尚洁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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