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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报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报送<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整合及新增功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财办〔2022〕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等文件精神而组织建设,项目建设能够进一步贯通财政业务,实现全省财政业务一体化运行、集中式管理,形成预算管理全流程一体化管理闭环。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20〕68号),我委原则同意所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江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软件整合及新增功能项目

项目代码:2212-360000-04-04-626555

二、项目单位:江西省财政厅

三、主要建设内容:一是升级业务系统,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系统、预算指标核算管理系统中的功能进行升级改造,分别满足《<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二是新增业务功能模块,主要包括新增中央转移支付模拟验证、“三保”支出预算管理、地方债务执行统计及监测、财政管理报表和查询、项目库绩效事前评估等功能模块,以满足财政工作管理的实际需要;三是整合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关系密切的业务系统,主要包括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预算执行信息管理、政府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报表管理、直达资金监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等八个业务系统,推动预算管理各环节衔接融合,形成一体化管理闭环。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360万元,由省财政厅在财政信息化建设费用中统筹安排。

六、项目采购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七、项目按照集约化原则,利用省财政厅现有软硬件基础进行建设,通过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信创产品、国产密码、IPv6的应用,同步实施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八、请省财政厅按照《江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赣府厅字〔2020〕68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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