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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年底裁员高峰期吗?最近这7天,我收到这样的私信,有23条。情况都是差不多,就是公司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的是当面给,有的是发快递。但是员工对通知书里的辞退理由不接受,认为是公司歪曲事实,问要不要签收?

这些网友的顾虑是,这个辞退理由有问题,我签收了,是不是就代表我同意了这个理由,那我再去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就不占理了呢?

大家有这个顾虑,我想说很好,这其中真的有套路。

我看到过好几个案子,公司拿着通知书的回执单说,上面不仅有员工的签字,而且还有一句话,“本人认可该辞退理由”。

员工说,字是本人签的,但是我签字的时候没有这行字,这都是公司事后加上去的。

可一问,有证据证明吗?

员工却拿不出证据,就这么眼睁睁的被套路了。

这里我告诉大家,如果公司歪曲事实,编造辞退理由,这对我们来说是大好事。因为辞退理由一旦固定,就不能更改了。上了劳动仲裁庭,公司就要对辞退理由进行举证,举证不了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公司愿意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的建议是赶紧收下,这是我们去劳动仲裁最最关键的证据之一。

那怎么反套路呢?

1.如果是快递给我们的,一般不需要签回执,签收就好了。

2.如果是当面给的,不需要签回执,那么收好就好了。

3.当面给需要签回执,我们要留个心眼,不仅要签名,还要在上面附上一句话“收到通知书,但不认可辞退理由”。签完后,录个小视频作为证据。不要拍照,容易被说是ps的。

另外,注意一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一定要盖公章,没盖章是无效的!

如果大家有劳动问题,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或者私信我。

我是@汪Sir聊HR ,关注我,每天学一点劳动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