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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赣电发展〔2022〕70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现就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赣州中西部地区负荷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赣州500千伏变电站供电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2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江西省政府令第236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网项目管理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589号)、《江西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同意建设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2201-360000-04-01-297102)。

项目单位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沙石镇。

三、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2台1000兆伏安主变,替换现有2台750兆伏安主变。

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总投资为852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705万元,占总投资的20%,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江西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赣市章国用(2010)字第B3010132号)、《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建设的意见》《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赣州50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核准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3〕1号)等。

八、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备案。未完成报建及备案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市、县两级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监管,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派出监管机构及省电力行业管理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单位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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