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网,1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第十版诊疗方案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有记者提问,本次诊疗方案取消了医学观察期的中医治疗,请问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另外,出现了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以后,如何进行中医治疗,是否需要去医院?

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表示,第十版方案出台没有多长时间,很多医生也在关心这件事。实际上是适应国家对于防控政策做出的重要调整。当时医学观察期的提出是基于两个原因,一是针对当时的核酸筛查,筛查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一些核酸阳性的人群,这些人群都进行了医学隔离。从中医来看,这些人群有的没有确诊,但已经有了证候的变化,在当时大量开展中医药干预,能够阻断疾病的发生,减少确诊人群,实际上这也是基于中医治未病理论的重要措施。二是我们常常见到的发烧患者有多种原因,比如感冒、流感或者新冠,发热患者没有明确诊断的,在疾病流行期间也需要隔离观察,这时候隔离有两个问题,第一是能够进一步明确诊断目标,第二是达到隔离的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从中医来看,这一类的病都属于外感热病的范围,这时候给予中药治疗,既能够达到治疗疾病目的,同时也能够达到隔离目标。随着实施“乙类乙管”,无症状感染人群和密接人群基本上没有这样的概念,医学观察期的基本任务已经完成,所以这次修订过程中就把这个内容取消了。

但是取消并不是有了问题以后我们不管,为了防止医疗挤兑的情况出现,如果发现自己有了新冠的不舒服症状以后也不用紧张,可以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规范选用药物,居家治疗,这个方案推出以后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当然,有一个重要的提示,在运用这样的治疗后,48小时内没有明显症状缓解,或者高烧仍然很重的情况,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以防疾病发生变化,尤其对于老年人,可能没有明显发烧,但如果出现乏力、精神打蔫这样的一些症状,用一些药物之后没有改善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早、及时的到医院进行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