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9日讯(通讯员 田烨)1月6日16时,执勤民警在319国道富农山庄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发现,洗溪往武溪方向一辆银灰色湘UAXXX7号牌的车辆行驶缓慢,发现民警已经注意到自己后,驾驶人孙某停车到路边买水果,形迹十分可疑。

孙某自以为天衣无缝的“演技”当然逃不过执勤民警的法眼,民警上前要求他出示相关证件时,闻到他身上散发的酒味,当即要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驾驶人孙某说自己知道酒后不能喝酒,但上午的时候喝了一点儿小酒,下午想着就开一段路应该没事,没想到还是被抓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孙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在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孙某非常后悔,甘愿受罚,并表示以后再也不存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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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身体内的酒精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完全被消化,在此期间,最好选择代驾或者打车出行。泸溪交警提醒:目前正值春运期间,车流、人流量较大,泸溪交警将会加强辖区路面巡逻管控频次,设卡开展路查路检,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千万不要以身试法。